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厅2022-03-14
与市级相关任务的牵头部门就各项任务进展情况进行深入座谈;同“一市一策”团队就重污染天和pm2.5两项指标的完成可达性情况进行了分析研讨;详细调阅了各项工作完成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实地调研了部分重点区域、重点行业
来源:新华社2022-03-14
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不断强化,城市黑臭水体和入河入海排污口及工业园排查整治力度加大,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持续深化。...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7.5%,pm2.5平均浓度下降9.1%,地表水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提高到84.9%,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降至1.2%。
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下降9.1%。第一批国家公园正式设立。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
来源:北极星节能网2022-03-14
到2025年,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1%以内,重污染天气pm2.5日均值峰值稳步下降,全域黑臭水体基本消除,12条入海河流消劣成果巩固提升。
来源:海盐县人民政府2022-03-11
深入实施“蓝天、碧水、净土、清废、治塑”五大行动,确保pm2.5年均浓度28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92%以上。...污染防治纵深推进,深入实施“蓝天、碧水、清废、净土”四大行动,pm2.5平均浓度从2016年末的38微克/立方米下降至27微克/立方米,县控以上断面ⅲ类水及以上比例从2016年的25%提高至100%,连续四年获评美丽浙江建设工作考核优秀县
来源:仙居县人民政府2022-03-11
守护绿色生态,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清废保卫战,pm2.5浓度稳定控制在22微克/立方米以内,县控断面ⅱ类及以上水质稳定在100%。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2-03-11
(2)对pm2.5年均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且达到年度目标任务的市、县(市),按收取该市、县(市)统筹资金总额的5%进行奖励;对pm2.5年均浓度未达到二级标准但达到年度目标任务的市、县(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3-11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2-03-11
协同开展pm2.5和o3污染防治,推动城市pm2.5和o3浓度稳中有降。3.加强固定源污染综合治理。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2-03-10
二、深化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一)深化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针对夏秋季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和秋冬季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污染天气,实施季节性差异化管控措施,稳步增加空气质量优良天数。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3-10
纵深推进钢铁行业智能化改造、绿色化改造和技术改造,8家钢铁企业“一企一策”提标改造深度治理全部完成,实现压减炼铁产能165万吨、炼钢产能280万吨,钢铁行业转型升级助推了全市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0年较2015年相比,pm2.5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2022-03-10
到2025年,设区市pm2.5平均浓度不高于20.0μg/m3,县级城市pm2.5平均浓度不高于18.0μg/m3,臭氧浓度稳中有降,优良天数比率完成国家下达的指标,不发生重度污染;氮氧化物和vocs重点工程减排量完成国家下达指标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2-03-09
7项约束性指标中,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9.5%,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减少,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89.4%,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下降13%以上,国控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达
来源:黄山市生态环境局2022-03-08
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全省细颗粒物(pm2.5)浓度总体达标,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优良天数比率进一步提升;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水生态功能初步恢复,基本消除劣v类断面和城市黑臭水体。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3-08
泸州市政府发布实施新修订的《泸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修订后,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采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作为判别依据。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分为三级。
来源: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2022-03-07
助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广东环保产业营业收入全国第一近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2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指出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高位保持稳中有进,大气六项主要污染物指标连续七年全面达标,全省pm2.5
来源:中国电业2022-03-07
巩固扩大蓝天保卫战成果,今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要下降3%,重点地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继续下降。...2014年工作部署●以雾霾频发的特大城市和区域为重点,以细颗粒物(pm2.5)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治理为突破口,抓住产业结构、能源效率、尾气排放和扬尘等关键环节,健全政府、企业、公众共同参与新机制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3-07
到2025年,全省县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24.8微克/立方米以内,其中设区城市控制在29.0微克/立方米以内;县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5.2%,其中设区城市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