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4-04
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主要交通干线(铁路、高速公路)两侧和城市(镇)建成区周边为重点,对全市露天矿山污染进行深度整治和修复绿化任务,对不具备环评要求和排污许可证的露天矿山实施停产整治。
未按时按要求完成无组织排放改造治理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实施停产整治。...逾期未完成拆改的,依法实施停产整治。责任单位:市环保局、质监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4.引导鼓励中型燃煤锅炉淘汰。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4-03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产整治
来源:北极星VOCs在线2018-04-03
对未落实环保要求、存在违法排污行为的企业,依法停产整治并严格上限处罚。21.完善经济政策。加大vocs治理的资金支持力度。
来源:廊坊日报2018-04-03
企业达标治理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对无任何环保手续、装备水平低、污染重、治理无望以及拒不安装治理设备的企业,一律关停取缔;2016年底以前未进行达标治理、不能满足省地标及相关行业标准要求或治理无望的,一律停产整治或取缔
来源:中国排污许可证2018-04-02
02对未严格落实环保提标改造任务,环保达标验收标准低,污染物治理设施缺失,提标改造验收监测因子不全、在线监控设施未安装、排污口不规范或未联网等企业,由各市环保局依据环保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4-02
未按时按要求完成无组织排放改造治理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实施停产整治。...逾期未完成拆改的,依法实施停产整治。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宛城区、卧龙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5.引导鼓励中型燃煤锅炉淘汰。
第四十条【违反排污许可处罚】违反本规定第十条规定,未按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或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直接向环境排放水污染物,或者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一类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浙江省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通过明渠、雨水排放口或稀释排放污水,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停产整治
来源:正定县家具协会2018-03-30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重点包括医药制造、有机化工、木材加工、家具制造、交通运输设备制造、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要在2016年底以前全部完成挥发性有机物达标治理工作,预期未完成治理任务、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自2017年1月1日起,一律停产整治
来源:山东潍坊2018-03-30
《条例》明确了各监管部门的责任,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结合我市实际,更细更严的推行相关防治措施;对于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予以处罚,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或者停业整治。...;(二)在工业园区或者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之外,新建、改建、扩建石化、焦化、制药、油漆、塑料、橡胶、造纸、饲料等易产生恶臭气体生产项目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3-30
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由市、县(市、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3-29
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要依法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
督促企业对产生扬尘的作业场所采取收尘、防尘措施;对污染治理不规范、污染严重的露天矿山,依法责令停产整治,依法取缔非法采石场及其他矿山。...未按时按要求完成无组织排放改造治理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实施停产整治。(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委)3.集中整治散乱污企业。
未按时按要求完成无组织排放改造治理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实施停产整治。...逾期未完成拆改的,依法实施停产整治。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环保局、质监局5.引导鼓励中型燃煤锅炉淘汰。在全面完成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拆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燃煤锅炉拆除和清洁能源改造范围。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03-29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超过大气和水等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违反固体废物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超过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排污的企业,责令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3-28
对超标或超总量的排污企业予以黄牌警示,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依法依规予以红牌处罚,一律停业、关闭。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3-27
.对未严格落实环保提标改造任务,环保达标验收标准低,污染物治理设施缺失,提标改造验收监测因子不全、在线监控设施未安装、排污口不规范或未联网等企业,由各市环保局依据环保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3-23
对查处的超标或超总量的排污企业实行黄牌警示,限期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一律停业、关闭,定期向社会公布核查结果。强化工业聚集区污染专项治理。
生产工艺产尘点(装置)应加盖封闭,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车间不能有可见烟尘外逸;组织开展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状况摸底调查,建立无组织排放管理清单,未落实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处罚,实施停产整治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3-22
(三)省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的专项监督检查,督促钢铁企业加大整改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