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7-02-17
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加速淘汰落后锅炉,确保2017年底前完成珠三角地区、粤东西北地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含城市建成区)内使用高污染燃料锅炉的淘汰工作,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含城市建成区)和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和经国家
大力整治燃煤锅炉,所有燃煤电厂、热电厂、企业自备电站实施除尘、脱硫、脱硝技改,使用燃煤、重油、非成型生物质等高污染燃料的中小型锅炉采取清洁能源替代措施。...锅炉(工业窑炉)综合整治:全市燃用煤炭、重油或其他高污染燃料的锅炉、工业窑炉等燃烧设施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改造以及脱硫、脱硝和高效除尘治理。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2-16
新建项目原则上采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不再新建、扩建使用煤、重油和渣油等高污染燃料的建设项目。
全面实施《厦门市锅炉及工业窑炉整治工作方案》,大力整治燃煤锅炉,所有燃煤电厂、热电厂、企业自备电站实施除尘、脱硫、脱硝技改,使用燃煤、重油、非成型生物质等高污染燃料的中小型锅炉采取清洁能源替代措施。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2-15
结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16)的要求,2018年1月1日起,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外,在用燃煤锅炉(非发电用途)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也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
年10月1日前,全市陶瓷行业大气污染物氮氧化物排放限值收严为100mg/m3,其他大气污染因子达到《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及其修改单的指标要求;2018年1月1日前,划入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扩大范围内的陶瓷企业改用天然气
来源:中国能源报2017-02-15
而在去年10月的首次征求意见稿中,仅将未加工成型的农林固体生物质燃料划定为高污染燃料,并明确指出加工成型的农林固体生物质燃料不属于高污染燃料。
来源:陶瓷资讯2017-02-15
年10月1日前,佛山市陶瓷行业大气污染物氮氧化物排放限值收严为100mg/m,其他大气污染因子达到《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及其修改单的指标要求;2018年1月1日前,划入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扩大范围内的陶瓷企业改用天然气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7-02-14
全省禁止新建 10 蒸吨/小时以下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加快城市建成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热网覆盖范围内的10 蒸吨/小时以下的高污染燃料锅炉的更新替代。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2-14
2016年底前淘汰位于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以外的10蒸吨/小时以下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2017年底前淘汰10蒸吨/小时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2-13
要依据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按照环保部2017年《高污染燃料目录》要求,明确禁燃区内燃煤企业大户退出禁燃区的时限和措施,进一步强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严禁在禁燃区内燃用煤炭及其加工的固体和液体产品
全省禁止新建10蒸吨/小时以下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加快城市建成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热网覆盖范围内的10蒸吨/小时以下的高污染燃料锅炉的更新替代。
来源:煤改电2017-02-10
政策采用集中供热或实施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改造方式,于2016年底前完成这1479台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改造,其中2015完成438台以上,并根据淘汰改造时间给予差别化补助,鼓励扶持企业提前实施淘汰改造。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2-10
完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和调整,城市近郊、上风向和不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地区应逐步划入高污染燃料禁燃区。3.推进大气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
进一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强化对超低排放火电机组和暂缓整治的50台燃煤锅炉、约600台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的监管,完成全市工业窑炉排放现状调查并开展整治工作。10.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2-09
开展电代煤、气代煤工程;2017年6月底前对全市2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实施拆除或改用清洁能源;推进煤炭清洁利用;大力推进城市集中供热,全市产业集聚区完成集中供热改造,实现集中供热或一区一热源;进一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03条规定,对禁燃区范围内加工销售散煤等高污染燃料的,依法进行查处。...在天然气管网覆盖区域,从严审批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高污染燃料锅炉原则上不得改用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现有燃气锅炉不得改用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
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高污染燃料锅炉,天然气通达区域内的锅炉应改燃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其他区域保留的锅炉应改进燃烧方式、改燃清洁能源或建设烟气治理设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7-02-08
第八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重点区域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没收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余杭晨报2017-02-08
点睛城市升级的品质生活2016年,余杭区供电公司主动配合高污染燃料小锅炉综合整治等工作,积极推进电能替代,实现电能替代2.51亿千瓦时,这相当于在能源消费端减少直燃煤约1万吨,减排二氧化碳约25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