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住建委2020-04-27
第二十五条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财政局按照部门预算管理相关要求,组织、指导各区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奖励资金评价结果适时进行公开。...第四条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统筹协调全市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工作,制定相关政策标准,建立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管理服务平台,组织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项目审核,依据各区的申报资料向市财政局提出奖励资金拨付申请;负责设立奖励资金的总体绩效目标,开展部门绩效评价工作并组织开展各区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