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境保护》2017-10-26
场地风险管理活动分为场地调查评估和污染场地治理修复/风险管控实施两个阶段,具体工作参照环保部发布的《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公告 2014年 第78号)实施。...环保等多部门联合监管和治理修复过程的环境监管,确保污染场地再开发利用的人居安全;暂时闲置的污染场地着重督促责任主体做好风险管控工作,根据场地风险评估结果进行污染阻隔降低风险暴露,采取针对性工程控制、制度控制或治理修复等措施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10-26
2018年底前,各县市区优先在重点行业中选取1个污染地块修复试点项目,开展治理修复试点,积极探索积累经验。...鼓励相关企业参与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研究制定扶持有机肥生产、废弃农膜综合利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等企业的激励政策。
根据耕地土壤污染程度、环境风险及其影响范围,确定治理修复的重点区域,开展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到2020年,完成省下达的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任务。...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可进入用地程序;不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应当调整规划或进行治理修复,确保达标后再进入用地程序。
来源:中科鼎实2017-10-25
在健全标准和规范体系方面,建立场地环境调查监测、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等环节的技术导则和工作规范,中科鼎实将进一步协同行业完善绿色、可持续修复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10-25
对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通告,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根据2017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际,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土壤风险防控和治理修复等重点任务按时完成。
来源:E20水网固废网2017-10-25
《通知》从实施矿山环境治理恢复、推进土地整治与污染修复、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推动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全方位系统综合治理修复等5个方向作了重要部署。4.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10-24
重点研发建筑垃圾湿法分选、污染底泥治理修复、垃圾高效厌氧消化、垃圾焚烧烟气高效脱酸、焚烧烟气二噁英与重金属高效吸附、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处理等技术设备。
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研究机构、企业等自身科研优势,开展土壤污染调查监测、风险管控、治理修复等关键技术研究。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10-23
对林地土壤污染问题突出的区域,应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评估与治理修复。...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限制人员进入、禁止土壤扰动,制定周边影响区域环境保护方案,每年至少开展1次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10-20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近日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发布了《污染地块治理修复方案及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审核工作规程》,具体内容如下:各相关单位:为规范我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本市污染地块开展的治理修复方案及修复效果评估的技术审核工作
来源:环境保护2017-10-20
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综合整治,加强被污染地块治理修复。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10-19
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定期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发现污染扩散的,有关责任主体要及时采取污染物隔离、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10-18
对过度施用化肥、滥用农药等掠夺式农业生产方式造成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要限期治理修复。...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由辖区县级政府划定管控区域;对于污染已经扩散或存在扩散风险的,有关责任主体要及时采取污染物隔离、阻断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鼓励社会机构参与土壤环境监测评估和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等活动。通过政策推动,加快完善涵盖土壤环境调查、分析测试、风险评估、治理与修复工程设计和施工等环节的成熟产业链。...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由所在地县区级政府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发现污染扩散的,有关责任主体要及时清理残留污染物,实施环境风险管控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10-17
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定期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发现污染扩散的,有关责任主体要及时采取污染物隔离、阻断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经评估认定对人体健康有严重影响的污染地块,应当明确修复责任主体并编制治理修复方案,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治理达标前不得转为城乡住宅、公共设施用地和农用地。...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由所在地区(市)政府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发现污染扩散的,有关责任主体要及时采取污染物隔离、阻断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10-16
第三章污染地块治理修复第十一条(治理修复方案)需进行治理修复(含风险管控,下同)的,污染地块责任人应编制治理修复方案。...经评估后未达到地块治理修复目标的,地块使用权人应当继续对污染地块进行治理修复,直至达到治理修复目标。
(市国土局、市规划局牵头,市环保局等参与)六、探索建设土壤污染动态治理修复体系(二十一)明确治理与修复主体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由各县(区)人民政府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发现污染扩散的,有关责任主体要及时采取污染物隔离、阻断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优先支持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安全利用、治理修复等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加强土壤重金属治理产品的开发,综合治理技术优化集成,并开展试点与示范。在污染严重地区开展土壤污染对居民健康的调查试点。...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可进入用地程序;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由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10-13
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可进入用地程序;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由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