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12-20
12月19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东莞市排污许可制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机衔接改革试点实施细则(试行)》,详情如下:关于印发《东莞市排污许可制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机衔接改革试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各生态环境分局
监督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全面履行土壤污染防治义务,依法将其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根据国家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等要求,结合我省的产业结构等特点,逐步建立我省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并实施动态更新,推动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加强防渗、地下水环境监测、执法检查
将生产、加工使用或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中所列化学物质的企事业单位纳入重点排污监管单位,按照相关法规、标准及排污许可有关要求进行管理,对排放(污)口及其周边环境定期开展环境监测,评估环境风险,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12-19
加强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核算技术指南与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制度衔接,健全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功能,提升总量减排核算信息化水平。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2-12-19
零散工业废水产生单位应当在排污许可证或者排污许可登记表中载明零散工业废水的转移量和转移去向。...储存设施存在滴、漏、渗、溢现象的;(二)将危险废物与零散工业废水进行混合收集、储存的;(三)将危险废物加注零散工业废水或者清水后当作废水进行委托转移的;(四)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排污许可证或者未在排污许可登记表载明零散工业废水的转移量和转移去向的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2-12-19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加强锅炉污染物排放的执法监测,监督检查企业排污许可证依法持有情况和按证排污情况,对实施煤改气、电等清洁能源替代的燃煤锅炉及时督促企业办理变更、注销等相关排污许可手续,对限期未完成锅炉淘汰的企业予以吊销排污许可证或撤销排污登记
探索统筹排污许可和碳排放管理,衔接减污降碳管理要求。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严厉打击碳排放数据造假行为,强化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
建立重点行业碳排放管理台账,在杭州等地探索统筹排污许可和碳排放管理试点。(二十一)推动减污降碳一体化监管试点。...研究大气污染物和二氧化碳融合的技术方法,建立排污许可、环境统计、污染源在线监测等数据支撑清单编制的工作机制,提升融合清单的精细化和时效性。(二十六)提升碳监测能力。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12-17
“送法规、送技术”服务企业专题活动,组建专家型服务团队到重点产业园区、重点排污单位等现场开展帮扶问诊;积极开展按需帮扶,根据企业需求量身定制帮扶措施,指导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12-16
加强与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信息平台的数据共享,实现互联互通。各区县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建立排污单位、排污通道、排污口、受纳水体等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2-12-15
总体来看,新发布的《审批原则》既提出了鼓励有关行业建设项目应用的先进技术和达到的先进水平,又明确了项目投运后适用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推进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无缝衔接。三、新发布的《审批原则》有哪些新变化?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12-15
全面推进排污许可“一证式”监管,加强排污许可与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生态环境统计、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执法等管理制度衔接。引导重点行业深入实施清洁生产改造。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12-15
全面落实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制度。(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推动源头减量。推行绿色设计,鼓励绿色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开展危险废物减量化工艺改造,鼓励产废单位开展内部循环利用。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生态环境统计管理,规范排放源统计调查工作,生态环境部制定了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生态环境统计技术规范 排放源统计》的公告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生态环境统计管理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2-12-14
总体来看,新发布的《审批原则》既提出了鼓励有关行业建设项目应用的先进技术和达到的先进水平,又明确了项目投运后适用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推进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无缝衔接。问:新发布的《审批原则》有哪些新变化?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12-14
生态环境部门结合排污许可相关要求,督促指导排污单位对本单位废水开展自行监测,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对入河排污口开展自行监测。
来源:红河州生态环境局2022-12-14
九、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不得排放污染物。项目运行应符合排污许可管理相关要求。
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2022-12-14
建立健全我省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监测评估和环境风险管控制度,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清洁生产等环境管理制度以及农药、兽药、药品、化妆品等管控制度与新污染物治理有关制度衔接。...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应采取污染控制措施,达到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环境质量目标要求;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要求,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或填写排污登记表,并在其中载明执行的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及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
第五条【参评单位范围】下列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参评单位”)应当纳入生态环保信用评价范围:(一)重点排污单位;(二)实行排污许可管理、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的企事业单位,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企事业单位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12-13
将生产、加工使用或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中所列化学物质的企事业单位纳入重点排污单位,按照有关法规、标准及排污许可有关要求进行监督管理,督促有关企事业单位对排放(污)口及其周边环境定期开展环境监测,评估环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