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铜仁市人民政府2023-08-22
支持万山区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后开展规划年度体检和评估,依法依规对确需调整的城镇开发边界进行局部优化调整。二是强化编制资源统筹调配。统筹调配全市各类编制资源,优化编制资源配置,适当向万山区倾斜。
来源:阳泉市能源局2023-08-22
第五条 平定、盂县、郊区、城区、矿区、高新区以区县为基本单元制定专项布局规划,规划要遵循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并符合其强制性内容的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三)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建设充(换)电站,自然资源、行政审批、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按照规定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来源: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2023-08-21
持续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严格守住生态保护红线,严格保护耕地及基本农田,严格控制占用生态空间。深入推进自然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效率和绿色低碳开发水平。...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全面融入延庆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各级各类规划,确保各级、各领域规划有效衔接,稳妥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形成目标一致、节奏一致、行动一致的工作格局
来源: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08-21
依据国土空间规划,推动充电基础设施规划与电力、交通等规划一体衔接。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调动企业投资积极性。...各市人民政府要将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作为政府专项工作,切实承担起统筹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主体责任,以“两区”“三中心”为重点,以县区为基本单元制定布局规划,分场景优化充电基础设施结构,加强公用充电桩和专用充电桩布局,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来源:山西省生态环境厅2023-08-21
生态环境部门应根据自然资源部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提供的红线成果,及时更新生态保护红线数据库,确保监督与划定范围一致。...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保障生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
来源:驻马店市人民政府2023-08-18
完善混合用地供给政策,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允许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
来源: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2023-08-18
四、重点任务(一)加强城乡绿色低碳规划引领1.优化城乡国土空间规划。按照“三区两带中屏障,一市双城多节点”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引导集约节约发展,优化公共资源布局。
来源:南京市人民政府2023-08-18
第二章 监督管理第十一条 市、区人民政府和江北新区管理机构应当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统筹规划固体废物收集、贮存、
来源:河北省发展改革委2023-08-17
涉及空间布局、土地利用和用途管制等方面的内容,应与相应层级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计划做好衔接。(二)加快主城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区域。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3-08-17
支持市(州)、县(区)政府结合实际编制县乡公共充电网络规划,并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配电网规划、交通发展规划等的衔接,在用地保障、地下廊道通行等方面给予支持,力争到2025年实现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地区充电站
来源:郑州人民政府2023-08-17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四条 市、县(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城镇燃气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土空间规划、能源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内汽车加氢站发展规划。
来源: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08-16
支持市(州)、县(区)政府结合实际编制县乡公共充电网络规划,并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配电网规划、交通发展规划等的衔接,在用地保障、地下廊道通行等方面给予支持,力争到2025年实现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地区充电站...支持市(州)、县(区)政府结合实际编制县乡公共充电网络规划,并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配电网规划、交通发展规划等的衔接,在用地保障、地下廊道通行等方面给予支持,力争到2025年实现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地区充电站
来源:湖南省住建厅2023-08-16
积极对接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时将当地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建设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信息系统。
来源:厦门市建设局2023-08-16
第六条市自然资源部门应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用地作为工业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因地制宜,统筹考虑,确定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用地,可采取挂牌方式供地。
来源: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08-16
建筑垃圾消纳第二十七条【建设规划】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部门,根据城市建设和建筑垃圾管理需要,编制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场、消纳场建设规划,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场、消纳场应当作为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2023-08-15
允许企业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改变用地结构和性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按文明城市规范要求和所在地临时建设规划管理相关规定,在建设用地上搭建临时简易建筑,拓展消费新场景。
来源:河北人大2023-08-15
第十三条【规划衔接】 新能源发展相关规划应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与电力规划、电网规划等专项规划相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