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化工7072017-11-06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除了民生保障物资等,环渤海地区港口集疏运车辆禁止进出港区。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11-06
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电炉、天然气炉应停产。(牵头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22.建材行业全面实施错峰生产。...按照环保部《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的应急减排措施修订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86号)和省环保厅要求,9月底前完成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10月底前印发实施。
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后,各地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果断采取响应措施,削减重污染天污染物浓度峰值,减轻重污染天气影响。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11-04
水泥粉磨站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实施停产。烧结砖瓦窑(不含以天燃气为燃料)采暖季实施停产。...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钢铁、焦化企业要尽可能采取停产或限产(整条生产线停产)等方式实现应急减排。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11-03
对监管不到位造成区域环境影响的,严格追究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对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出现秸秆焚烧的,一律严肃问责。...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电炉、天然气炉应停产。(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市经信委)23.建材行业全面实施错峰生产。
来源:陕西环保厅2017-11-03
省工信厅牵头,各市政府负责,建材行业全面实施错峰生产,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砖瓦窑(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陶瓷(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石膏板、防水材料等建材行业,采暖季期间全部实施停产,水泥粉磨站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施停产
来源:中国环境新闻2017-11-01
吉林长春:水泥行业全部实施停产作为长春市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百日攻坚”行动的一部分,今年11月1日至明年4月30日,全市区域内水泥熟料、砖瓦、陶瓷、石膏板等建材行业全部实施停产;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水泥粉磨站
来源:河北环保发布2017-11-01
各地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也要成立督导检查组,督导检查各县(市、区)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对未按要求履行职责的有关单位或个人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4、认真总结,开展评估。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10-31
实行严格问责,加强监督检查,对未监管到位造成区域环境影响的,严格追究相关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对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出现秸秆焚烧的,一律严肃问责。...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港口集疏运车辆禁止进出港区(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除外);重点用车企业原则上不允许运输车辆进出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运输车辆除外)。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10-30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内,通过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控措施,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5%以上。26.强化环境监管执法。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10-28
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利用卫星遥感等手段密切监测各区(市)秸秆禁烧情况,对未监管到位造成区域环境影响的,严格追究相关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对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出现秸秆焚烧的,一律严肃问责。...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要实现全社会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蓝色预警时减排比例达到5%;全社会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等在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时减排比例分别达到10%、20%和30%以上
3预警3.1预警的分级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统一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指标,预测aqi日均值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从低到高分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四级,红色为最高级别。各级别分级标准为:蓝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10-27
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及应急措施、进展、成效方面的信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大气环境问题,引导鼓励公众开展舆论监督,自觉转变生产生活方式。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10-23
重点用车企业要提前做好生产物资储备,合理安排运力,封存企业自有车队中排放较高的车辆,优先选择排放控制水平较好的国四和国五标准车辆承担运输任务,保证采暖季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运输车辆比例达到80%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10-20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重点用车企业原则上不允许运输车辆进出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运输车辆除外)。要通过厂区门禁系统数据和视频监控等方式,监督重点企业错峰运输执行情况。...实行严格问责,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利用卫星遥感等手段密切监测秸秆禁烧情况,对未监管到位造成区域环境影响的,严格追究相关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对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发现秸秆焚烧情况的,一律严肃问责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10-19
省、省辖市人民政府根据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信息,确定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等级,适时发出预警并组织实施相应响应措施。...第五十九条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与京津冀以及其他相邻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建立大气污染预警联动应急响应机制,统一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加强区域预警联动和监测信息共享,开展联合执法、环评会商
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电炉、天然气炉应停产。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经信委、市环保局。2、建材行业全面实施错峰生产。...按照环保部《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的应急减排措施修订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86号)的要求,10月底前各县区完成预案修订并印发实施。
水泥粉磨站采暖季错峰生产时段为当年12月1日至次年1月31日,采暖季其他时段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施停产。...实行严格问责,加强监督检查,对监管不到位造成区域环境影响的,严肃追究县区、乡镇(办事处)政府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对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出现秸秆焚烧的,一律严肃问责。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10-18
3.3.3发布内容主要包括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预警措施等。
电炉、天然气炉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全部实施停产。4.建材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