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电投2009-03-18
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立即开展对国家电价政策执行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将组成工作组,对各地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报告国务院。
来源:中国金融网2009-03-11
经国务院批准,2月25 日国家发改委、电监会、能源局联合下文,要求各地区擅自降低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或用电企业销售电价,对高耗能企业实行优惠电价措施的,3 月15日前应全面停止执行,并将自查自纠情况于3 月底前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电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