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9-07-17
第三十条 【船舶排污要求】船舶污染物排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第三十一条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污要求】非道路移动机械向大气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本市执行的国家排放标准。...由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二)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