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4-15
11.2 在任何情况下,生活垃圾焚烧厂均应遵守本标准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燃煤机组和燃煤锅炉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的单位要确保重污染天气期间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不执行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减排措施。...燃煤机组和燃煤锅炉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的单位要确保重污染天气期间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不执行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减排措施。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4-15
第四章 保障措施第十七条 对编入正面清单的企业或项目,生态环境部门应开展帮扶指导,指导企业建立健全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做到有需要有服务,无需要不干扰。...第十五条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或项目,可以编入重污染天气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一)属于《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中绩效分级a级;(二)环境管理规范、环保手续齐全、污染防治设施齐备且正常运行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0-04-14
《标准》采取了严格措施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并规定了农村牧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排放控制要求。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4-14
7.4 排污单位应遵守本标准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4-14
8.3 在任何情况下,企业均应遵守本标准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来源:广西人大2020-04-14
存在对法律有关要求不了解,不按要求配置或者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敷衍应付检查的现象。 产业结构转型步伐缓慢。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4-13
重点扬尘污染排污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开其排放污染物种类、作业时间、作业地点,以及扬尘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运营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扬尘污染防治义务:(一)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具体承担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配备相关管理人员,落实施工现场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扬尘污染防治设施正常使用,建立扬尘污染防治检查制度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4-10
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或规划布局要求,无污染防治设施或污染防治设施简陋,且在原址不具备改造升级、继续生产条件的企业,列入关停取缔类,基本做到“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4-09
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或规划布局要求,无污染防治设施或污染防治设施简陋,且在原址不具备改造升级、继续生产条件的企业,列入关停取缔类,基本做到“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市生态环境局芮城分局
来源:河北省生态环境厅2020-04-08
完善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制度,动态更新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对纳入正面清单的项目和企业,切实做到有需要有服务,无需要不打扰,在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污染防治设施齐全并正常运行的前提下,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予以优先保障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4-08
第七十六条【污染防治设施停运未及时采取措施的处罚规定】 违反本条例规定,污染防治设施因异常情况影响处理效果或者因故障、不可抗力等紧急情况停运,未停运排放相应污染物的生产设施、未采取应急措施或者未按照规定报告的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4-07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擅自拆除、闲置或者停运污染防治设施、设备的,由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工业集聚区和重点排污单位擅自拆除、闲置或者停运污染防治设施、设备的
来源:湖南生态环境2020-04-03
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是造成我省土壤污染的主要原因这一情况,实施办法细化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义务,要求其按照国家规定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并规定涉重金属、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新建、改建、扩建污水处理池、污水管网等污染防治设施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4-03
来源:韦伯咨询2020-04-02
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技术人员三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证明材料;(4)允许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运输的车辆运营证,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证复印件;(5)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的图纸及文字说明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4-02
尚未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企业,应采取污染防治设施升级、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等措施,确保稳定达到国家或省钢铁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特别排放限值)。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2020-04-01
《办法》第5条明确建筑施工单位安装和使用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相关要求。第6条明确推广应用低噪声设备、工艺。...《办法》第15条针对擅自拆除或者闲置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致使建筑施工噪声超标排放的行为,明确相应的罚款幅度为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第16条针对拒绝相关部门监督检查的行为,明确相应的罚款幅度为5000
来源:中国水运网2020-04-01
江苏将加快完善船舶港口污染防治设施,年底前完成全省400总吨以下货船生活污水防污改造,同时加强监管确保400总吨以上货船实现达标排放或送交处置。...今年以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和江苏海事局,以长江江苏段为重点,扎实开展全省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整改船舶港口污染突出问题,加快完善船舶港口污染防治设施
来源:北极星环境监测网2020-04-01
第五条 建筑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规模、施工现场条件、施工所用机械设备、作业时间等情况,安装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第十五条 未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致使建筑施工噪声排放超过规定标准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