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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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电投2009-01-15

      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

      来源:中电联2008-10-23

      但也要看到,目前行政审批方面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审批事项依然过多,已经取消或调整的审批事项未得到完全落实,审批与监管脱节,对审批权的制约监督机制还不完善,审批行为不够规范等。...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认真实施行政许可法,继续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加强对行政审批权的监督制约

      来源:电网新闻网2008-10-16

      在修建生态园区道路时,林科院原院长于曙明提出,由于林业厅只对修建护林防火通道为名的采伐行为有审批权,建议以护林防火通道采伐作业为名报批。

      来源:新华社、中央政府门户网站、CCTV.COM2008-06-23

      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行使的监督。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推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以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利用干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2008-03-18

      多年来,有“部中之部”之称的发改委不仅执掌宏观调控权,还拥有微观项目审批权;既负责经济社会发展职能,又肩负体制改革重任。

      2006-09-27

      有专家指出,监管机构必须有职有责有权,可以出台一些改革政策,赋予它拥有一定范围的电价审批权、建议权等。...2005年,一份由电监会和亚洲开发银行共同完成的关于《电价形成机制与电价监管》的研究报告认为,从改革方向看,电价审批权应逐步赋予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2006-09-19

      此外,装机2.5万千瓦以下项目的行政审批权被下放给地方市、州政府,上级又缺乏有力的监管措施,地方政府出于招商引资、发展经济的需要放宽条件,也在一定程度上为“隐患”电站开了绿灯。

      2006-09-11

      由于是违规的“黑户”,国家不批准其正式的上网电价(10万千瓦以上电厂上网电价审批权在国家),因此,电网公司只对这些机组支付极低的临时上网电价(0.5元/千瓦时左右),这样的电价连买油都不够。

      2006-08-18

      电监会和发改委之间实质上是一个互相取代的关系,如果发改委不放弃电价审批以及项目审批权,那么电监会就是花瓶,如果电监会发挥作用,那么就意味着要发改委首先革改革者自己———发改委电力行政审批的命。

      2006-08-11

      每个机组都要审批,不仅造成了审批权的高度集中,而且难以在项目建设上形成竞争机制。      ...以此来看,电监会目前的主要职能虽然包括电力企业准入的审批,但更多被局限于电力安全生产的监管,企业准入的审批权和价格监管却被发改委垄断。

      2006-07-26

      目前,有业内人士提议,发改委将电力项目审批权交电监会,但包括电监会内部人士在内也表示,审批权应由政府机关来执行,而不是由电监会这样的监管机构来执行。   ...多头管理体制的掣肘,主要体现在电价和电力审批权上。   

      2006-07-13

      在2005年1月24日由电监会和亚洲开发银行在北京联合主办的“电价形成机制与电价监管国际研讨会”上,亚行方面即指出电价审批权应逐步赋予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2006-05-31

      因此,打破我国电力垄断的关键是有关政府部门必须放弃对电价的行政审批权,这是现阶段我国电力改革的关键所在。   中国的电力改革成功的关键在于电价改革,而五年来中国电力改革最不成功的就是电价改革。

      2006-04-28

      因此,打破我国电力垄断的关键是有关政府部门必须放弃对电价的行政审批权,这是现阶段我国电力改革的关键所在。   中国电力改革成功的关键在于电价改革,而五年来中国电力改革最不成功的就是电价改革。

      2006-04-24

      因此,打破我国电力垄断的关键是有关政府部门必须放弃对电价的行政审批权,这是现阶段我国电力改革的关键所在。   中国电力改革成功的关键在于电价改革,而五年来中国电力改革最不成功的就是电价改革。

      2006-03-27

      事实上,早在2005年1月,一份关于《电价形成机制与电价监管》的研究报告就指出,应将电价审批权应逐步赋予国家电监会,而这样建议的理由就是可使中国电价审批机构的安排与国际惯例一致。

      2005-09-23

      上述那位负责人就对记者说:"我们的问题主要就是审批程序,在这次宏观调控中,审批权由自治区收回到发改委,上面对我们的项目不是特别了解,因而叫停了。但是随着对我们项目情况了解的加深,重新获批也很正常。

      2005-06-06

      中国商业银行竞争力排名新闻发布会》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副部长魏加宁就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谈到当前宏观经济调控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应引起关注和重视,他认为目前的国家发改委不仅拥有宏观调控权,而且还拥有微观项目审批权

      2005-06-01

      该研究报告称:“根据国际经验,电价审批权应逐步赋予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2005-03-03

      目前来看,发改委手里的另一项权力——电力投资的审批权则更加难以撼动,相比之下,电力定价权似乎更为现实。...根据业内的研究,2002年出台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其中最大的表现是电力项目的审批权和电价管理的职能仍然主要保留在国家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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