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2024-03-21
为高质量推进试点城市工 作,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市发改委组织强有力的起草团队,对照《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碳达峰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要求以及1月19日国家发改委环资司视频会议精神,起草形成了《杭州市碳达峰试点实施方案
来源:国家发改委2024-03-21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3月1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第一批)》意见的公告。
来源:湖北省发改委2024-03-21
详情如下:湖北省申报中央补贴存量生物质发电项目公示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有关政策要求,现将湖北省第一批拟申报中央补贴的存量生物质发电项目予以公示,其中非竞争配置项目9个,竞争配置项目13个。
来源:朗新研究院2024-03-21
2023年8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绿证的通知,明确指出绿证是我国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是认定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来源:朗新研究院 作者:鞠晶、李思晗)导语2023年8月,国家发改委、能源局、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 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通知表明绿证已由减轻可再生能源补贴压力转向支持双碳发展新阶段
来源: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2024-03-20
长三角省市间电力互济方案的编制,一要提升高度,长三角电力市场作为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大力支持、积极推动的区域电力市场,要将互济机制锚定全局,找准靶向,精准实施。
来源:电联新媒2024-03-20
2021年4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对抽水蓄能两部制电价政策、费用分摊疏导机制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消除了市场中投资抽水蓄能无法疏导成本的顾虑。...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去年12月发布的《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本地区抽蓄站点资源调查普查工作,各省应建立省级站点资源库并滚动调整。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2024-03-20
国家发改委印发《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
来源:中国能源报2024-03-20
在国家发改委去年底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电解水制氢和二氧化碳催化合成绿色甲醇”在鼓励类投资目录。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促进国家级新区高质量建设行动计划》,就今后3年拟集中推进的重点工作任务,提出增强新区科技和产业竞争力、多措并举扩大有效需求、支持新区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等方面行动计划。
来源:中国能源报2024-03-19
去年6月,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现代煤化工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要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动现代煤化工产业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
国家发改委2017年公布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明确,参与主体包括发电行业年度排放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综合能源消费量约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为重点排放单位
来源:国家发改委2024-03-19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国家发改委发布《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第一批)(公开征求意见稿)》,共纳入47个项目,涉及废弃油脂转化生物质能源示范项目、尾矿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等环保项目,清单公示如下:
据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单一制电价体系下,煤电企业只有发电才能回收成本并获得回报。...2021年国家发改委就针对抽水蓄能推出了两部制电价与分时电价,成功改善盈利预期,引发一波“大干快上”热潮。而气电容量电价推出时间更长,作用却不明显,行业发展显得不温不火。
来源:风能专委会CWEA2024-03-19
国家发改委:全额保障性收购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
来源:阳光时代法律观察2024-03-19
国家发改委印发《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编者按:2024年3月18日,国家发改委官网公布了《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国家发改委15号令,下称15号令),从2024年4月1日起施行;2007年9月1日起施行的《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
编者按:2024年3月18日,国家发改委官网公布了《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国家发改委15号令,下称15号令),从2024年4月1日起施行;2007年9月1日起施行的《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24-03-18
表 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我国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正式建立2023年11月,国家发改委《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正式出台,自2024年1月1日起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对煤电实行两部制电价政策。...表 省级电网煤电容量电价表(2024-2025)全国各地燃煤发电基准电价概览绿证核发进入新阶段2023年8月3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
来源:电联新媒2024-03-18
2021年4月28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1〕339号),明确了电力现货试点范围扩大,拟选择上海、江苏、安徽、辽宁、河南、湖北等
去年10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按下了电力现货市场的加速按钮。
来源:国家发改委2024-03-18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3月18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5号,公布《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该办法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