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南省发改委2024-04-18
2024年4月17日关于调整工商业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发展改革委(发改统计局),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河南电力交易中心、省内各增量配电网企业:《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电价研究前沿2024-04-12
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指增量配电网企业在其经营范围内为用户提供共用网络配电服务的价格。
来源:配售电研究中心2024-04-09
3、对配电网企业的监管提升到国家法律法规层面。...因此,配电网企业如未能依法依规为用户提供接入电网、供电保障等服务,将从原来的定性属于违规行为上升到违法层面,责任进一步加大,但相反也是保护了配电网企业在经营区域内独立经营管理权的行使。
来源: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4-04-07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北京市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组建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出,委员会由电网企业(含增量配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市场运营机构、第三方机构等各方面代表组成...三、组织架构委员会由电网企业(含增量配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市场运营机构、第三方机构等各方面代表组成,按照发电方代表、购电方代表(售电企业、电力用户)、输配电方代表、市场运营机构代表
来源: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2024-03-19
进一步明确网对网关系,落实增量配电网企业的基本电费缴纳政策,制定出台增量配电网电价结算规则。
来源:河南省发改委2024-03-12
2024年3月12日关于调整工商业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发展改革委(发改统计局),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河南电力交易中心、省内各增量配电网企业:《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中国能源报2024-03-12
另一种是更大胆地实施电网体制改革,以配电网公司法人主体独立、财务主体独立等形式探索输配分开,划小输配电价监管单元,激励配电网企业提升投资效益并积极应对新形势下各类业态的发展需求,在更公平维度上促进配电网各类主体的多元竞争
来源:江西省能源局2024-02-28
(七)电网应为符合技术条件的项目出具接入意见,增量配电网区域内的项目由增量配电网企业研究出具电网接入意见。
来源:电联新媒2024-02-21
对私人投资者和合资配电网企业来说,这一风险同样存在。新能源的消纳与电网扩建紧密相连,但最终都受制于国家政策。因此,当前的投资决策主要依赖于国家政策的调整。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24-01-26
市场管理委员会由电网企业(含增量配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市场运营机构、第 三方机构等各方面代表组成,按照发电方代表、购电方代表 (售电企业、电力用户)、输配电方代表、市场运营机构代
来源:江西省发改委2023-12-01
来源:江西省能源局2023-12-01
来源:广东电力交易中心2023-11-30
(3)电网企业,包括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和增量配电网企业。(4)市场主体,包括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以及负荷集成商和独立储能等新兴市场主体。
来源:广西发改委2023-11-29
(七)电网企业,包括广西电网公司和百色、桂东区域地方电网企业,以及增量配电网企业等小型电网企业。(八)电力需求侧管理服务机构,包括负荷聚合商、售电公司、虚拟电厂运营商、综合能源服务商等。
来源:云南省发改委2023-11-16
(三)各州(市)发展改革部门、电网企业和增量配电网企业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多种方式告知有关用户并进行政策解读,争取各方理解支持,确保政策平稳落地。...原文如下: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3〕1107号各州(市)发展改革委,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各地方电网企业、增量配电网企业、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有关电力用户
(三)各州(市)发展改革部门、电网企业和增量配电网企业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多种方式告知有关用户并进行政策解读,争取各方理解支持,确保政策平稳落地。...详情如下: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3〕1107号各州(市)发展改革委,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各地方电网企业、增量配电网企业、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有关电力用户
来源:天津市工信局2023-11-08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负责与域内发电企业、售电公司及经营区域内用户结算,地方增量配电网企业负责与其经营区域内的用户结算。合同电量转让交易,由电网企业分别与转让双方结算。(四)结算依据内容。
来源:河北省发改委2023-11-02
第二章 市场成员市场成员包括市场主体、电网企业(含增量配电网企业,以下同)、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等。市场主体包括:独立储能主体、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
来源:中国电业与能源2023-11-01
《指导意见》则明确,电力市场管委会应由电网企业(含增量配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市场运营机构、第三方机构等各方面代表组成,按照发电方代表、购电方代表(售电企业、电力用户)、输配电方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