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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极星为您找到“融资行为”相关结果287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02-05

      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不得借乡村振兴之名违法违规变相举债。(二)拓宽资金筹集渠道。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进一步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严格控制未利用地开垦,集中力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来源:E20水网固废网2018-02-02

      6、《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50号):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诺回购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不得以任何方式承担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损失,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社会资本方承诺最低收益,不得对有限合伙制基金等任何股权投资方式额外附加条款变相举债

      环保部印发《 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02-02

      技术评估机构及其有关人员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信息纳入全国或者本地区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落实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推动各部门依法依规对严重失信的有关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相关责任人员采取限制或禁止市场准入、行政许可或融资行为

      全文|环保部印发《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

      来源:环保部2018-01-30

      技术评估机构及其有关人员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信息纳入全国或者本地区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落实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推动各部门依法依规对严重失信的有关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相关责任人员采取限制或禁止市场准入、行政许可或融资行为

      来源:PPP研究中心网2018-01-30

      严禁将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等非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行为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5月27日,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17〕87号),着力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

      来源:PPP创新结构2018-01-29

      《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2〕463号)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各级政府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不得以委托单位建设并承担逐年回购(bt)责任等方式举借政府性债务

      2018年中国环保产业及细分领域市场前景预测

      来源:中投投资咨询网2018-01-25

      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办法的出台对地方政府的举债融资行为进行了一定限制。2016年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7.19万亿,债务余额达15.32万亿,大力举债空间有限。

      来源:中证网2018-01-20

      2017年4月,发改委、财政部等多部门发布文件,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严禁地方政府利用ppp、政府出资的各类投资基金等方式违法违规变相举债。11月,国资委发文加强中央企业ppp业务风险管控。

      来源:中国产业信息网2018-01-12

      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办法的出台对地方政府的举债融资行为进行了一定限制。2016年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7.19万亿,债务余额达15.32万亿,大力举债空间有限。

      来源:中国产业信息网2018-01-10

      此前,财政部出台《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等政策意在引导政府规范开展ppp项目、打击违规融资,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投资基金等行为做出明确要求,并针对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提出进一步规范措施

      环保行业分析:深改红利引领环保产业进入新常态

      来源:EBS环保研究2017-12-28

      财政部等六部门于2017年4月26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3月10日,广东《关于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和融资平台融资行为有关规定的通知》;6月13日,重庆发布《关于加强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7月2日;四川《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债务和融资管理的通知》取消融资平台公司的政府融资职能

      来源:江苏现代咨询2017-12-27

      特别是自今年上半年六部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17〕87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来源:中国投资咨询2017-12-21

      5月28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17〕87号),着力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防范金融风险。...(二)坚决规范地方政府融资举债行为4月26日,财政部、发改委、司法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明确规定,地方政府不得以借贷资金出资设立各类投资基金

      来源:中国投资咨询2017-12-13

      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储备土地前期开发,农田水利等建设工程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3、严禁将建设工程与服务打包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4、严禁将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等非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行为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环保部:关于强化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12-12

      技术评估机构和相关人员的违法违规情况纳入诚信系统,向社会公开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共享信息,推动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对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弄虚作假粗制滥造未批先建等严重失信行为采取限制或禁止市场准入、行政许可或融资行为

      河北住建厅发文:污水和垃圾处理类项目“强制”采用PPP模式(附政策)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12-06

      要按照财政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要求,切实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严禁利用ppp等方式违法违规变相举债,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在参与ppp项目时,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诺回购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

      来源:财政部网站2017-11-30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此前财政部已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对借ppp变相举债融资的行为予以严禁。

      来源:中国电力报2017-11-22

      作为欧盟的政策性银行,欧洲投资银行正在致力于通过自身融资行为和国际合作,支持发展气候相关投资,推动绿色投资。

      江苏省2017年度第四批PPP入库项目名单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11-20

      (ppp)项目入库的通知苏财金〔2017〕95号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101号)、《省政府关于规范政府融资行为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的意见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11-09

      坚持规范操作和从严管理,严格落实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省政府《关于规范政府融资行为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的意见》(苏政发〔2017〕124号)等文件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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