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昆明电力交易中心2026-03-18
本方案适用于云南电力市场经营主体向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提出投诉其他经营主体的事项。受理的投诉事项,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投诉人为参与云南电力市场在册经营主体,且为投诉事项利益相关方。
来源:黄师傅说电2026-03-18
因为目前作为新型经营主体的独立储能仅靠电能量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作为收益来源显然很难激发投资主体的积极性。
来源:陕西电力交易中心2026-03-18
详情如下:关于电力中长期交易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通知相关市场经营主体:《陕西省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西北能监市场〔2026]11号,以下简称“细则”)已印发,依据细则,现将电力中长期交易有关事项作出如下调整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6-03-18
其中,经营主体包括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含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含储能企业、虚拟电厂、分布式电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智能微电网等);电力市场运营机构包括电力交易机构
来源:吉林省能源局2026-03-18
零售套餐分为常规电能量套餐、绿电套餐和保底售电套餐,以及适应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市场需要的聚合服务套餐。现阶段,常规电能量套餐分为固定价格套餐、市场均价+浮动服务费套餐、价差分享/分摊套餐。...其中《吉林省电力零售市场管理实施细则(试行4.1 版)》文件明确,电力零售套餐是零售市场经营主体约定购售电资费的标准化商品,其中标准化零售套餐指按照规定的套餐模板配置上架、向社会公众公开发布的套餐;虚拟电厂运营商与聚合资源之间签约的聚合服务套餐纳入零售套餐管理
各经营主体的中长期合约结算参考点电价为实时统一结算点电价。
其中《吉林省电力辅助服务(调频)市场实施细则(试行4.1 版)》文件明确,调频服务提供者包括并网发电单元与新型经营主体。...新型经营主体包括:(一)满足市场准入条件的独立储能;(二)满足市场准入条件的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具备直控条件的部分或全部聚合资源可作为调频服务提供者。
来源:吉林省能源局2026-03-17
其中《吉林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衔接实施细则(试行4.1 版)》,明确新型经营主体参与中长期市场交易流程。独立储能:现阶段,仅允许独立储能参与中长期日融合交易,具体流程如下:(1)交易申报。
智能微电网经营主体基本条件初期参照电力用户基本条件执行,后期视国家和吉林省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其中《吉林省电力市场注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4.1 版)》,明确其他新型经营主体注册基本条件: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基本条件:(一)具备相应的计量能力或者替代技术手段,满足电力市场计量和结算的要求;(二)有放电能力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经营主体之间不得实行串通报价、哄抬价格以及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经营主体进行电能量交易,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市场价格;有多个发电厂组成的发电企业进行电能量交易,不得集中报价。详情如下:
来源:山西省发改委2026-03-17
要统一规范消费品以旧换新管理制度,完善经营主体名单动态管理、产品销售价格备案、补贴资格发放、资金审核兑付全链条细则。...各市、各有关部门要抓好本方案及“两新”相关政策的落实,严格落实项目和资金管理主体责任,强化项目和资金日常监管,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政策解读,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各类经营主体参与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及时开展政策执行
来源:南方电网报2026-03-17
截至2025年,该平台已承载36类市场化交易,服务25万经营主体,市场化电量占比达70%,广东、云南交易活跃度稳居全国前列。实践成效的彰显,让制度优势与市场活力同频共振。
来源:山东能源监管办2026-03-17
获得容量电费的经营主体原则上应当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申报。新型经营主体按自愿原则参与调频辅助服务市场。...现阶段,提供调频辅助服务的经营主体应具备可观、可测、可调、可控能力且具备调度直控条件,主要包括直调公用火电、新型经营主体(含独立新型储能电站、抽水蓄能、虚拟电厂等)等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
来源: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03-17
来源:云南能监办2026-03-17
四是规范交易能力约束,明确调度机构向交易机构提供电厂可用发电能力,交易机构据此核定月度净合同量上限作为交易约束;进一步结合经营主体的意见建议,适当调整经营主体的累计交易能力,适应现货市场调仓需求。
来源:四川能监办2026-03-17
对此,四川能监办官方回应称:发电侧经营主体中“新能源场站和配建储能作为联合报价主体参与市场”,配建储能作为新能源场站的配套,与新能源场站联合作为发电侧主体参与市场。
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2026-03-17
二是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三是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来源:江苏监管办2026-03-17
》的通知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有关发电(集团)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为贯彻落实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要求,深化电力中长期市场建设,更好适应江苏电力现货市场运行及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需要
来源:电联新媒2026-03-16
新型容量市场鼓励多主体公平参与,涵盖了虚拟电厂、储能、微能网以及综合能源系统等多种经营主体,标志着容量保障机制实现了从单一发电机组向系统灵活性资源协同参与的根本性转变。多品种设计,重新定义容量需求。
来源:工信部2026-03-16
鼓励地方加强财政与金融协同,鼓励企业创造条件与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等政策形成联动,为氢能综合应用试点提供多元化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