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2-09-15
由于焚烧和热解工艺存在一定的不同,而名录中未明确热解工艺的管理类别,请问生活垃圾热解项目是否应当参照“焚烧”工艺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要求纳入重点管理,申领排污许可证呢?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2-09-13
第十二条 按照国家排污许可制要求需要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的畜禽养殖场、畜禽养殖户应及时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并按证排污。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9-07
(三)其他重点单位应在申领排污许可证前完成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依法应当安装自动监测设备而未安装的,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2-08-26
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6号)、《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工作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新建燃气锅炉应在投用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
来源:海南省生态环境厅2022-08-25
第二条(适用对象)下列单位应当纳入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范围:(一)申领排污许可证的企业、重点排污单位、重点辐射工作单位等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二)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废弃物海洋倾倒等从事环境治理的企事业单位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2-08-24
设有污水排放口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应当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并严格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全面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排放污水的工业企业应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或纳入排污登记,并严格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全面落实企业治污责任,加强证后监管和处罚。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8-23
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应采取污染控制措施,达到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环境质量目标要求;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要求,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或填写排污登记表,并在其中载明执行的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及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
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2022-08-18
五、你公司应当依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在项目投产前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8-18
强化一般固废监管能力和水平推动产生工业固体废物单位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执行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2-08-18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2022-08-17
在投入生产或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依法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运行3至5年后应组织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2022-08-12
第五条【评价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下列排污单位应当纳入排污单位环境信用评价范围:(一)申领排污许可证的、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纳入碳排放管控单位的、纳入vocs重点监管企业的;(二)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河北省生态环境厅2022-08-04
(十四)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在实际排污之前,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2-07-22
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等要求,你单位应在启动本项目生产设施或在实际排污之前,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并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各项要求,持证排污、按证排污
来源:江苏生态环境2022-07-17
十一、无锡市林发纺织印染有限公司超许可总量排放污染物案案情简介:2022年3月21日,无锡市惠山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无锡市林发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该单位已于2021年9月10日申领排污许可证
来源:吴江生态环境局2022-07-14
案件启示:2021年3月1日《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但部分排污单位对管理条例的认识不到位,认为外排污染物达标或者纳管排污就对环境不会造成影响,不需要申领排污许可证。
来源:杭州市生态环境局2022-07-13
首次申领排污许可证的,主要污染物许可排放量应与环评批复文件确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一致。
来源:江西省生态环境厅2022-07-12
(三)其他重点单位应在申领排污许可证前完成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依法应当安装自动监测设备而未安装的,应撤销或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
来源:江苏生态环境2022-07-10
该单位已于2021年10月25日申领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91320322ma1wmkk50r001p)。...查阅该单位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91321283666380935y001p)发现,该单位二套萘法苯酐项目新增二氧化硫和蒸馏残液污染物排放,未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7-05
排污权交易记录由交易受让方在申领排污许可证时提供。第十六条 交易完成后,出让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向受让方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