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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河北新闻网2020-07-31

      清理作业场地,保持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和周边环境干净整洁;运输过程中不得随意倾倒、丢弃、遗撒生活垃圾。不得将已分类的生活垃圾混装混运。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7-29

      产权人、经营管理者或者管理单位,对不符合分类要求的已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应当进行改造或者配备。其中,住宅小区和农村其他地区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的改造或者配备,由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7-27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处理设施用地用途。未经许可,不得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用地周边进行开发建设活动。...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所在地不具备收集、运输车辆通行和装载作业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责任人和收集、运输单位协商确定临时收集点。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7-21

      2、禁止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投放非生活垃圾。工业企业应严格执行生活垃圾分类规定,禁止将一般工业固废和危废混入生活垃圾。(七)构建生活垃圾分类可复制体系1、公共机构强制实行“四分类”。

      山东菏泽:关于《牡丹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7-03

      (责任单位: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各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三)加快推进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以镇(街)为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对选定的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的生活垃圾日产量、现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数量等基本信息进行统筹摸底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7-03

      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2020年9月)对于新改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建设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并和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验收后交付使用;对于已建成的住宅区、公共场所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应进行改造或配置符合要求的环卫附属设施

      《乐山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7-02

      新区开发、旧城改建、城市道路及住宅小区建设时,应当按照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和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标准纳入规划范围,配套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并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用。

      来源:三秦都市报2020-07-01

      目前,全市共配备各类农村生活垃圾清运车7875辆、运行农村生活垃圾压缩站88座、生活垃圾处理厂7座、生活垃圾收集设施8.8万个,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效果明显。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6-30

      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或者收集场所不具备收集、运输车辆通行和装载作业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责任人和收集、运输单位协商确定临时收集点。...第三十八条 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或者收集场所确需位于城市道路两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应当依法划定收集、运输车辆专用停车泊位;位于居住区内的,责任人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收集、运输车辆作业道路通畅。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6-19

      已有的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不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的,应当予以改造。...第十三条【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住宅、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等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配套建设符合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的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6-19

      已有的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不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的,应当予以改造;没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的,应当按照规划进行建设或者配置。...第十二条【配套设施】新建、改建及扩建项目,应当按照标准配套建设生活垃圾收集设施。配套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应当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6-15

      既有建筑的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及收集容器不符合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的,产权人或者经营管理人应当进行改造。住宅小区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的改造及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配备,由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5-19

      (三)聚焦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垃圾综合处置能力1.推进生活垃圾收集设施规范整治。强化收集设施密闭化改造及消杀、清洁管理,尽快消除脏污、破损、违规占道等问题。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5-18

      建设项目分期建设的,本期的配套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应当与本期工程同步建设。现有住宅区、公共建筑、公共场所等的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不符合分类收集要求的,依照市人民政府的规定进行改造或者确定生活垃圾收集站(点)。

      来源:环保产业法律实务2020-05-09

      禁止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投放工业固体废物。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5-06

      2.6 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指为收集生活垃圾配建的设施和容器,包括村民家中生活垃圾收集桶、村镇内设置的生活垃圾收集桶、箱等。

      来源:新华社2020-04-30

      禁止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投放工业固体废物。...第五十三条 从事城市新区开发、旧区改建和住宅小区开发建设、村镇建设的单位,以及机场、码头、车站、公园、商场、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环境卫生的规定,配套建设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来源:新华社2020-04-30

      禁止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投放工业固体废物。...第五十三条 从事城市新区开发、旧区改建和住宅小区开发建设、村镇建设的单位,以及机场、码头、车站、公园、商场、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环境卫生的规定,配套建设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来源:最泰安2020-04-29

      记者看到,与草案一审稿相比,草案修改稿增加了“规划与设施建设”“源头减量与资源化利用”的内容,并对法律责任作了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分别对未按要求配套建设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和场所的,擅自关闭、闲置、拆除生活垃圾处置场所的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4-29

      已有的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不符合标准的,应当逐步改造。第十一条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设置类别、规格、颜色、标示等规范,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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