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苏生态环境2018-10-26
磋商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必经环节,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前置程序。那什么情况下启动磋商、由谁来主持磋商、磋商应遵循哪些原则、如何开展磋商呢?启动程序发生符合规定情形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事件后,省和设区市政府国土资源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9-25
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业力量建设,积极支持具有一定基础的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建立生态环境损害鉴定队伍。...推进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队伍建设,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提供技术支撑。——信息共享,公众监督。实施信息公开,推进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共享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