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2024-08-20
五、保障措施(一)成立工作专班区综合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局成立浦东新区固定污染源大气污染整治“28”保卫战专项执法行动专班,由区综合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任专班组长,区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执法支队、交通执法支队...保卫战专项行动按周调度检查情况,自7月19日起每周五中午12:00前,各相关单位通过邮箱向区综合执法局报送《大气固定源现场检查问题及处理情况明细表》(附件1),《大气固定源现场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由区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执法支队汇总后每周向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总队报送相关检查表单并抄送区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