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1-02
关于部署应用全国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要求,各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开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收集工作,通过为土地使用权人分配污染地块信息系统账号、监督土地使用权人完成污染地块土壤环境初步调查、上报污染地块信息等方式,建立其行政区域疑似污染地块名单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12-25
(三)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情况落实《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相关情况,包括疑似污染地块名单的建立情况,污染地块名录的建立和社会公开情况,对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来源:《产业与科技论坛》2017-11-13
明确规定要制定治理与修复规划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建立项目库等,这也类似于美国的优先污染地块名单。
来源:重磅节能环保资讯2017-11-01
对列入疑似污染地块名单的地块,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土地使用权人,使用权人应开展场地调查、风险评估、制定风险管控措施等内容,我们认为:1)将场地调查、风险评估通过制度确定为土壤修复的必备程序
来源:中国环境修复网2017-09-28
从已经完成的工作阶段性成果看,可以借鉴的经验包括:第一,系统收集历史资料并整理分析是开展现场工作的重要基础,通过已有信息,可以获取工业活动的特征和潜在的污染地块名单及特征因子;通过农用地已有的环境或农业部门调查成果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9-12
,将从事过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的建设用地纳入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并督促土地使用权人开展土壤环境初步调查。...严格落实《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42号),2017年起,县(市、区)环保局应当根据国家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有关规定,会同经信、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建立本行政区域疑似污染地块名单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9-05
严格落实环保部《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根据国家有关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规定,建立全市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将从事过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5-17
严格落实《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2017年起,县级环保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规定,会同经信、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建立本行政区域疑似污染地块名单,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5-10
,将从事过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的建设用地纳入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并督促土地使用权人开展土壤环境初步调查。...严格落实《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42号),2017年起,县级环保部门应当根据国家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有关规定,会同经信、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建立本行政区域疑似污染地块名单
来源:中国环境管理(微信号zghjglzz)2017-02-23
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并对具有高风险的污染地块优先开展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2-22
第三十二条【污染地块名单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土壤污染物含量达到或者超过限值的地块纳入污染地块名单,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来源:中国江西网2017-01-22
当然,如办法所述:对列入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名单的,环保主管部门应通知土地使用权人。土地使用权人按规定进行土壤环境调查,编制调查报告,并将报告主要内容通过其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
来源:中国科学报2017-01-19
根据《办法》,对列入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名单的,环保主管部门应通知土地使用权人。土地使用权人按规定进行土壤环境调查,编制调查报告,并将报告主要内容通过其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开。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1-18
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实行动态更新。第十三条 对列入疑似污染地块名单的地块,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土地使用权人。...第三章 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第十二条 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规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建立本行政区域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并及时上传污染地块信息系统
来源:《法学评论》2017-01-06
《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办法》第三十一条更是明确规定相关主管部门经监测发现土壤污染物含量达到或者超过限值的,应当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将该地块纳入污染地块名单,并报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并以此作为要求土壤污染修复主体展开风险评估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6-10-21
第四章 土壤污染的治理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土壤污染物含量达到或者超过限值的地块纳入污染地块名单,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6-02-02
第四章 土壤污染的治理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土壤污染物含量达到或者超过限值的地块纳入污染地块名单,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6-01-05
第三十二条 纳入污染地块名单的使用权人或者土地使用人应当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污染地块开展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报告报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第三十一条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环保、国土资源、农业、住建、林业等主管部门经监测发现土壤污染物含量达到或者超过限值的,应当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将该地块纳入污染地块名单,并报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来源:荆楚网2015-12-08
第三章 土壤污染的治理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土壤污染物含量达到或者超过限值的地块纳入污染地块名单,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布。
来源:法制网2015-06-02
草案规定,县级以上环保主管部门发现土壤污染物含量达到或超过限值的,应当将该情况载入土地登记文件,市级环保部门将其纳入污染地块名单,并报省级环保部门备案;污染地块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环保部门应当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污染地块进行风险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