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西省发改委2026-01-29
虚拟电厂是基于电力系统架构,运用现代信息通信、系统集成控制等技术,聚合分布式电源、可调节负荷、储能等各类分散资源,作为新型经营主体协同参与电力系统优化和电力市场交易的电力运行组织模式。
来源: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01-29
虚拟电厂(含聚合商)等其他新型经营主体信息披露要求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来源:中国电力报2026-01-28
进一步完善新型电力系统价格体系的方向当前我国处于实现碳达峰战略目标的关键期,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全面提速,新能源渗透率不断提升,传统电源功能定位发生深刻转变,新型经营主体加快涌现,“源网荷储碳数”多元互动持续演进
来源:海南电力交易中心2026-01-28
其中《电力市场主体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提到,发电企业、售电公司、批发电力用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存在下列批发交易相关规定行为之一的,可按不良行为处理:(一)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认定存在批发合同违约行为
来源:电联新媒2026-01-27
三是加快研究制定分布式新能源及聚合商的管理规范和准入要求,完善市场交易支撑体系;四是建立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参与绿证绿电交易制度,明确聚合商代理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项目参与交易的具体规则;五是明确各类可再生能源发电主体、新型经营主体和各相关方应当公平承担调峰
来源: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01-27
推动电动汽车充电负荷聚合商、源网荷储一体化等混合型新型经营主体参与电力市场。
来源:江苏电力交易中心2026-01-27
数字安全证书(ca)办理与市场注册业务融合后,办理ca有哪些注意事项?
来源: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2026-01-27
卖方主要包括有剩余发电能力的发电企业,已签订合同、有调减需求的批发用户、售电公司,或者是新型经营主体。...标准能量块交易中,买方主要包括有剩余购电需求的批发用户、售电公司,有调减需求的发电企业,或者是新型经营主体。
来源: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01-26
虚拟电厂是基于电力系统构架,运用现代信息通信、系统集成控制等技术,聚合分布式电源、可调节负荷、储能等各类分散资源,作为新型经营主体协同参与电力系统优化和电力市场交易的电力运行组织模式。
推动电动汽车充电负荷聚合商、源网荷储一体化等混合型新型经营主体参与电力市场。...推动电动汽车充电负荷聚合商、源网荷储一体化等混合型新型经营主体参与电力市场。
来源:湖南省能源局2026-01-26
第四条 虚拟电厂是基于电力系统构架,运用现代信息通信、系统集成控制等技术,聚合分布式电源、可调节负荷、储能等各类分散资源,作为新型经营主体协同参与电力系统优化和电力市场交易的电力运行组织模式。
来源:宁夏电力交易中心2026-01-26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2026年1月23日,宁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预公示工商营业执照注销(吊销)的经营主体名单的通知。通知提出,根据《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国能发监管规【2024】76号)、《售电公司管理办法
来源:上海电力交易中心2026-01-26
风光新能源、生物质发电及新型经营主体参与现货市场方式:(一)风光新能源及生物质发电参与现货市场方式(1)集中式风光新能源:具备接收并执行电力调度机构的有功功率控制指令和发电计划曲线的能力。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6-01-26
;资源聚合类新型经营主体主要包括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和智能微电网,配电环节具备相应特征的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可视作智能微电网。...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月23日,江苏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江苏省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细则》提及,单一技术类新型经营主体主要包括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储能等分布式电源和可调节负荷
来源:江苏能源监管办2026-01-26
第五条 新型经营主体是指具备电力、电量调节能力且具有新技术特征、新运营模式的配电环节各类资源,可分为单一技术类新型经营主体和资源聚合类新型经营主体。
来源:江苏电力交易中心2026-01-26
业务融合后,经营主体办理流程及已注册主体授权通道有哪些要求?
来源:江苏电力交易中心2026-01-23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2026年1月22日,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关于“数字安全证书办理”与“市场注册”业务融合的通知。通知提出,ca证书办理总体原则与渠道要求:严格注册前置条件、统一办理入口。强化办理审核与主体责任
来源:福建电力交易中心2026-01-22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2026年1月21日,福建电力交易中心发布账号认证及法人授权操作手册。详情如下: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2026-01-22
鼓励增量配电网内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鼓励在增量配电网内建设虚拟电厂,聚合新型储能、分布式新能源、可调节负荷等各类调节资源,运用数字化、智能化等先进技术,协同参与电力系统运行和电力市场交易。
来源:中能传媒研究院2026-01-20
根据2024年发布的《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新型经营主体与其他经营主体享有平等的市场地位,独立储能、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新型主体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