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川省发改委2021-10-19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清理规范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取得明显成效,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形成机制基本建立,政府投入机制进一步健全,相关行业定价办法、成本监审办法、价格行为和服务规范全面覆盖,水电气暖等产品和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2021-10-18
问:此次修订定价办法主要完善了哪些内容,有何积极作用?答:此次修订,主要从七个方面对定价办法作了完善:一是建立事前核定、定期校核的价格机制。...《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印发
来源:国家发改委2021-10-18
问:此次修订定价办法主要完善了哪些内容,有何积极作用?答:此次修订,主要从七个方面对定价办法作了完善:一是建立事前核定、定期校核的价格机制。...问:现行定价办法执行情况如何、发挥了哪些作用,目前存在哪些问题?
来源:国家发改委2021-10-15
附件: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1年10月14日...(试行)》(发改价格规〔2017〕2269号)作了修订,形成了《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2021-10-15
附件: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1年10月14日...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国家发改委10月14日发布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实行单一电量电价制。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1-10-15
来源:河南省发改委2021-10-11
完善增量配电网配电定价办法、结算机制和监管方式,合理确定基本电费分摊比例。完善分时电价机制,优化峰谷时段划分和峰平谷电价比例。完善“两高”行业差别电价、阶梯电价、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等绿色电价政策。...完善增量配电网配电定价办法、结算机制和监管方式,合理确定基本电费分摊比例。完善分时电价机制,优化峰谷时段划分和峰平谷电价比例。完善“两高”行业差别电价、阶梯电价、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等绿色电价政策。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1-09-24
据彭绍宗介绍,近期,新的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已完成公开征求意见程序,即将出台。
来源:福建省发改委2021-09-23
严格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和《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依法履行定价程序,进一步健全完善城镇供水供电供气成本监审和定价办法,完善供水、供电、供气价格机制,指导市、县做好水价、气价制定工作
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2021-09-22
三、五大目标到2025年:1.清理规范收费取得明显成效2.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形成机制基本建立3.政府投入机制进一步健全4.定价办法、成本监审办法、价格行为和服务规范全面覆盖5.水电气等产品和服务供给质量
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2021-09-17
近期,新的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已完成公开征求意见程序,即将出台。
来源:中国电力报2021-09-16
从国家发展改革委16日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的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即将出台,有关健全绿色电价体系、完善核电价格形成机制、深化目录销售电价改革等措施正加快研究,抓紧完善相关政策并推动落实。
来源:国家发改委2021-09-16
来源:中新网2021-09-16
近期,新的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已完成公开征求意见程序,即将出台。...近期,新的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已完成公开征求意见程序,即将出台。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2021-09-14
对其中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项目,制定完善成本监审和定价办法;对实行市场调节的价格或收费,严格规范经营者收费行为,严禁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实施垄断行为。四是提升服务水平。...》(简称《意见》),出台了各项清理规范水电气暖行业收费、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的措施,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清理规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形成机制基本建立,政府投入机制进一步健全,相关行业定价办法
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2021-09-14
完善城镇供电供气成本监审和定价办法,修订出台新的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和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合理确定利润率,科学制定价格和相关收费标准。...一、工作目标到2025年,清理规范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取得明显成效,水电气价费关系得到理顺,政府投入机制和补贴机制进一步健全,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形成机制基本建立,供水供电供气行业定价办法、成本监审办法
来源:吉林省发改委2021-09-10
按照“全国一张网”发展方向,完善我省天然气短途管道运输价格形成机制,健全天然气短途管道运输定价办法,合理制定短途管道运输价格。三、系统推进水资源价格改革(八)创新完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形成机制。
来源: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2021-09-09
虽然《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提出,抽水蓄能电站、电储能设施属于与输配电无关的固定资产,不得纳入可计提收益的固定资产范围,但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202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