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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极星为您找到“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相关结果345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11-30

      第十九条 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11-20

      石化、有机化工、电子、装备制造、表面涂装、包装印刷、机动车(船)维修、服装干洗等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10-14

      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积极推进工业、建筑、汽修等行业使用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和产品。

      来源:临沂人大2020-09-13

      第三十一条 在城乡居民居住区等人口密集区域及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等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及其周边,现有化工、涂装、印刷、家具制造等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项目,应当逐步迁出。

      来源:江苏生态环境2020-08-20

      2020年5月11日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喷涂生产线正在生产,热固性粉末烘干固化工序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配套的光氧催化治理设施未开启运行。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8-18

      第十条【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治理】工业企业从事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7-31

      保存环境管理台账或台账记载内容不完整,首次发现,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的;(十一)不正常使用焊烟等相关烟气收集处理设施的行为,首次发现,正在使用的焊机不超2台,经现场检查指出后及时主动整改的;(十二)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6-24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一)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

      来源:山东环境2020-06-18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一)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

      来源:河北生态环境执法发布2020-06-17

      适用处罚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08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一)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

      来源:浙江生态环境2020-06-16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08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一)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

      来源:民乐新闻2020-06-12

      第三十九条 工业涂装、家具制造、电子设备制造、包装印刷、涂料、油墨、胶粘剂、农药和机动车维修、广告装饰、皮革翻新、服装干洗等生产及服务活动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6-09

      第三十三条(挥发性有机物)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废气逸散控制措施。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5-26

      第三十七条(其他行业排污措施)化工、制药、门窗家具制造、广告喷绘、汽车维修等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保持正常运行;无法密闭的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5-25

      第三十条 下列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收集罩收集处理、水雾等措施减少有机物废气的排放量。

      来源:中国张掖网2020-05-25

      石油焦,禁燃区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及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行为的监管;三是对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的监管;四是对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广告装饰、皮革翻新、服装干洗等生产及服务活动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的生产和服务活动的监管

      来源:湖州生态环境2020-05-18

      适用处罚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08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一)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

      来源:马哥说2020-05-10

      “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何谓“产生”?2.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何谓“挥发性有机物”;3.“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何谓“密闭”;4.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何谓“空间”和“设备”?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5-08

      并主动恢复原状的;四、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第九条,建设单位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首次被发现,责令备案后及时备案的;五、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

      来源:南京天地院2020-04-27

      4、废气收集处理情况检查要点:(1)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场所或设备是否密闭;(2)若不密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是否有效收集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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