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5-12-04
500千伏及以上交流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中800千伏及以上直流项目和1000千伏交流项目应按照国家制定的规划核准;跨区(市)项目由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区(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5-10-29
电网工程:跨境、跨省(区、市)500千伏及以上直流项目,跨境、跨省(区、市)500千伏、750千伏、1000千伏交流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中800千伏及以上直流项目和1000千伏交流项目报国务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