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襄阳市人民政府2024-07-22
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落实整治过度包装相关政策措施,从源头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2024-07-22
、无主建筑垃圾),垃圾收运(含生活垃圾、无主建筑垃圾),道路清洗压尘(含路面及附属设施),垃圾容器清洗消杀,城市家具清洗,违法三乱清除,花坛、绿化带、行道树树穴清扫保洁,道路附属设施如交通护栏清洗等服务...项目名称:(环卫科)2024年武昌区道路环卫作业市场化项目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03000.000000(万元)6、最高限价:3000.000000(万元)7、采购需求:道路清扫保洁(含生活垃圾
来源:北极星垃圾发电网2024-07-22
尤其是生活垃圾产生量相对较低的地区,多地联建项目可以大大减少“不饱和”运行的风险。
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2024-07-19
构建由政府、企业、农户、社会共同参与的废旧农用物资回收处理体系,推动不具备再利用价值的废旧地膜纳入城乡生活垃圾协同收集处置。
来源:四川省发改委2024-07-19
持续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行动,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与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两网融合”,鼓励公共机构在生活垃圾、废旧物资分类回收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来源:大同市人民政府2024-07-19
生物质锅炉采用专用锅炉,配套布袋等高效除尘设施,禁止掺烧煤炭、生活垃圾等其他物料。强化治污设施运行维护,减少非正常工况排放。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07-19
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健全城市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利用体系。有序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提高填埋气体回收利用水平。
来源:汕尾市人民政府2024-07-19
1.完善生活垃圾配套管理制度。...目前已建立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收运处置体系,建成2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和3座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实现生活垃圾“零填埋”。
来源:哈尔滨市人民政府2024-07-19
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整治过度包装,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完善厨余垃圾收集、运输和管理机制,提高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实行减量奖励机制,推动以居民小区为单位进行生活垃圾就地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对减量效果明显的居民小区、社区给予物资和荣誉奖励。强化指导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查考核机制。
来源:江苏省政府2024-07-19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4-07-19
本项目日焚烧生活垃圾500吨,年焚烧能力16.65万吨。本项目配置1台日处理垃圾500吨的炉排焚烧炉+配置1×10mw抽凝式汽轮机+1×10mw发电机的发电机。
来源:阳泉市能源局2024-07-19
探索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等生物质资源生产绿氢,在化工园区推动氢储能等试点应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来源:太原市人民政府2024-07-18
推广应用燃煤耦合生物质、污泥、生活垃圾、农林废弃物等发电技术。实施煤炭消费替代。支持煤电和新能源企业通过调节能力租赁、交叉持股、环境价值合作等方式联营合作。
来源: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07-18
截至关停,累计焚烧处理生活垃圾约410万吨,累计发电量约5.95亿度。沥溪填埋场已于2016年全面完成终场封场,西坑尾垃圾填埋场自2023年8月起,已不再填埋任何垃圾。...其中,原珠海市垃圾发电厂是市政府投资兴建的重点环保项目,2000年7月建成投入试生产,2020年9月1日起不再接收生活垃圾和其他废弃物,9月10正式关停,完成其历史使命。
来源: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2024-07-18
全面巩固生活垃圾分类实效,完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微更新和专项更新,推动惠民和固定型回收服务点建设。加快推进南外滩环卫大楼建设。提升循环利用能级。
来源: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07-18
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工业垃圾,不得将有毒有害垃圾混入建筑垃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生活垃圾及其他废弃物倾倒在建筑垃圾临时暂存点。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立装修垃圾暂存点,用于收集业主倾倒的零星装修垃圾。
来源:韶关市住建局2024-07-18
第三条【生活垃圾定义】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第七条【产生者义务和责任】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按照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第四十一条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运载生活垃圾的车辆应当密闭、整洁、完好并做好防尘、防臭、防噪音措施,运输过程中不得丢弃、扬撒、遗漏生活垃圾以及滴漏污水。...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禁止将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等混入生活垃圾投放。
来源:上海黄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