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能源杂志2019-06-12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组织有关机构,按年度对各省级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进行统一测算,向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征求意见。”...经过十余年酝酿、博弈、征求意见之后,“配额制”以“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形式终得落地。在经过2019年模拟运行后,自2020年1月1日起全面进行监测评价和正式考核。
来源:能源杂志2019-06-11
现实之辩“807号文”中明确,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包括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和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对有无大量水电省份进行了区分。
来源:国家电网报2019-06-11
《通知》的核心是确定各省级行政区域的可再生能源电量在电力消费中的占比目标,即“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其中:省级行政区域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单元,包括31个省级行政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
来源:能源杂志2019-06-10
来源:中国能源报2019-06-10
而对于电网企业和地方政府,刘译阳也指出,虽然没有经济层面的所谓考核,但却会按年度公布其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监测评价报告,结果要接受全社会的监督,这种来自社会舆论的压力或在施政能力上评价往往是这两类主体更看重的
来源:能源杂志2019-06-06
超出行业预期的是,能源管理部门变换了称谓,以“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取代“配额制”。...时至今日,“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出台,这是制度上的进步,尽管政策出台的规格和考核机制较预期变弱。在2012初,国家能源管理部门就出台一版《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管理办法》。
超出行业预期的是,能源管理部门变换了称谓,以“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取代“配额制”。配额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行政强制、政府管控的色彩过于浓重,与市场经济制度、简政放权的管理模式相悖。
来源:中国能源报2019-06-04
来源:国发能研院、绿能智库2019-05-28
另外,2019年5月10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明确规定“对电力消费设定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并且“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市场主体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将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来源:能源发展网2019-05-24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日前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807号),对各省级行政区域设定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电力消纳保障机制通过按年度制定各省级行政区域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可保障可再生能源的长期发展空间,引导可再生能源产业有序健康发展,加快实现能源战略转型。三是将逐步增强消费侧绿色消费意识。
来源: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2019-05-24
消纳保障机制要求承担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其售电量或用电量均应达到本省级区域最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对应的消纳量,即市场主体公平承担责任。...5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并于15日官网公布,明确按省级行政区域设定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建立健全消纳保障机制。
来源:中国能源报2019-05-23
《通知》提出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核心是确定各省级区域的可再生能源电量在电力消费中的占比目标,即“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