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网2022-02-25
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主要由社会资本投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河北通过第三方专家不间断现场指导、工作专班现场反复调研督促等措施,督促垃圾焚烧设施企业高效组织施工、加快建设。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2-25
加快实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区县全覆盖,支持渝北、万州、黔江、涪陵、永川、长寿、璧山等地,依托生活垃圾焚烧、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建设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设施。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2-25
加快垃圾焚烧设施建设,探索开展小型生活垃圾焚烧设施试点。...统筹新建、在建和现有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水泥窑、生活垃圾焚烧设施以及其他协同处置设施等资源,建立医疗废物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清单,完善处置物资储备体系保障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2-24
统筹新建、在建和现有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水泥窑、工业炉窑、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等资源,加强全省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医疗废物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清单,完善处置物资储备体系,保障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
积极探索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相似性质一般工业固废的新模式。对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且与生活垃圾性质相近的一般工业固废,可依托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2-02-23
松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投资3.5亿元,建设规模为日处理600吨生活垃圾焚烧生产线。该项目由铜仁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运营,项目投产后,预计每年能够处理生活垃圾22万吨,每年发电量1亿度。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2-23
鼓励医疗废物协同处置,统筹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焚烧设施以及其他资源,建立医疗废物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清单,完善处置物资储备体系,保障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至少建设完善一座协同应急处置设施
来源:朗坤环境2022-02-22
生活垃圾焚烧后产生的烟气,采用“sncr+半干法脱酸+干石灰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组合工艺对其进行净化,烟气排放指标可达到欧盟2010标准要求。
来源:北极星垃圾发电网2022-02-22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2-21
建立健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分级布局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推进餐厨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厂迁建工程,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和分类减量化激励机制,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建设,探索开展县城小型生活垃圾焚烧设施试点
来源:北极星环境监测网2022-02-18
开展生活垃圾焚烧监测。加大对全省生活垃圾焚烧企业监管力度,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对全省范围内生活垃圾焚烧厂烟气中二噁英类污染物进行监督性监测。拓展移动源监测。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2-02-17
一、项目概述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青龙满族自治县青龙镇苏杖子村,主要建设一条500 吨/日的机械炉排炉生活垃圾焚烧生产线,协同处置污泥50吨/日。
来源:北极星垃圾发电网2022-02-16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2-16
18.加快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鼓励燃煤发电厂、水泥、建材、钢铁、生活垃圾焚烧等行业企业开展低值工业固体废物的协同利用处置,提升工业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能力。
来源:生态徐州2022-02-16
项自动监测数据相关的违法行为,具体情况如下:1.日均值超标(第六条):一个自然日内,垃圾焚烧厂任一焚烧炉排放烟气中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一氧化碳等污染物的自动监测日均值数据,有一项或者一项以上超过《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来源:国家发改委2022-02-15
针对行业协同处置难的问题,《指导意见》提出要打破跨领域协同处置机制障碍,重点推动市政污泥处置与垃圾焚烧、渗滤液与污水处理、焚烧炉渣与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焚烧飞灰与危险废物处置、危险废物与医疗废物处置等有效衔接,提出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掺烧市政污泥
来源: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02-15
请明确本项目氮氧化物排放是否按照福建省《生活垃圾焚烧氮氧化物排放标准》db35/1976-2021烟气标准执行。...回复:烟气处理…各项排放控制指标完全达到并优于国家各项环保标准,其中烟气排放全面执行欧盟2010标准,其中氮氧化物排放按照福建省《生活垃圾焚烧氮氧化物排放标准》db35/1976-2021烟气标准执行。
来源:北极星垃圾发电网2022-02-15
外排烟气中各污染物排应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及其修改单表4中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来源:商洛广播电视台2022-02-15
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项目新建两条处理能力为600吨/日生活垃圾焚烧生产线,装机容量25兆瓦,预留二期处理能力600吨/日焚烧生产线,装机容量12兆瓦。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2-14
日前,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2022年20项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河北省2022年20项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全文如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