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浙江生态环境2020-08-28
共分为三个环节:第一环节省、市、县(市、区)三级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部门经办人员应及时将已通过环评审批(备案)、且有新增污染物排污权总量的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录入总量监管系统,并将其流转至相应的排污权管理部门
来源:海美侬环评2020-08-14
环评审批和排污口审批的排放标准一致的,保持不变。环评审批和排污口审批的排放标准不一致的,执行较严的排放标准。(二)有环评审批手续,无排污口审批手续的排污口。...对存在承诺不实或弄虚作假等情形的,环评审批部门应当督促整改,并可以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