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6-24
建设项目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符合经批准或者备案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
10.2.3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设定的地下水监控井,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枯水期地下水水质监测。...3.15新建企业 new facility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改、扩建水泥生产企业或生产设施。
来源:安徽生态环境2020-06-23
安徽省发布重污染天气省级黄色以上预警、启动ⅲ级以上响应措施期间出现秸秆焚烧火点的市,省大气办应视情形约谈所在市及有关县区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情节严重的,可暂停审批相关地区新增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6-23
(三)熟悉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标准、导则、技术规范,熟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审查要求和工作程序。
来源:江苏生态环境2020-06-22
新《固废法》第十八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需要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6-18
附件:1.陕西省石油天然气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要点(试行)2.陕西省煤炭采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要点(试行)3.陕西省兰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要点 (试行)4、陕西省铁合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要点
来源:陕西人大2020-06-18
防治污染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二十三)将第三十一条中“技术和设备”修改为“技术、设备、材料和产品”。...防治污染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第二十三条禁止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设备、材料和产品。禁止进口有毒有害废弃物在本省处理。
来源:河北生态环境执法发布2020-06-17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 第五类:排气筒高度低于15m(因安全考虑或有特殊工艺要求的除外),或者未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排气筒
来源:浙江生态环境2020-06-16
六排气筒高度低于15m(因安全考虑或有特殊工艺要求的除外),或者未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排气筒。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6-15
(三)实施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申请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拒不提供承诺文件或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环评公示期间被举报存在严重环评质量问题且被核实的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0-06-11
详情如下:贵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厅于2020年6月5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6月5日—
来源:河北人大2020-06-11
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在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环境影响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和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备案;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也可以责成建设单位进行环境影响的后评价
来源:北极星垃圾发电网2020-06-11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6-11
环综合〔2020〕13 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浙江省第五批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列入《目录》的建设项目无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6-09
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管理)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按照国家、省确定的分级审批权限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应当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进行承诺和公开的、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来源:惠州市生态环境局2020-06-0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惠东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协同处置污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来源:河北省生态环境厅2020-06-08
(十四)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在实际排污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6-08
来源:营口人大2020-06-08
第四十三条 城市规划区内不得设置砂石料场;已有的具有合法审批手续的砂石料场,应当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砂石料场,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京环函〔2017〕792号);二十、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优化本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时限的通知(京环发〔2018〕5号);二十一、关于解除大兴、平谷区不达标流域内新增排放重点水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限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