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农安县人民政府2023-06-30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经加减震垫、消声器、建筑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必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来源:昆明市生态环境局2023-06-29
3、声环境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机械设备噪声和物料运输车辆交通噪声。主要措施: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加强施工及运输车辆管理。
来源:昆明市生态环境局2023-06-28
来源: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06-28
与生态环境厅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各级政府已确定由城管负责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
来源:上海人大2023-06-27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浦东新区城管执法部门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2023-06-27
构建工地噪声污染非现场执法、危险废弃物视频远程执法、水质净化厂精细化管控等智慧生态应用场景,实现“远程喊停”“无事不扰”。
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2023-06-27
2.4.2投标人应根据投标机型开展微观选址、风机载荷论证、风机布置方案(方案应充分考虑项目地质条件、项目建设条件以及周边相关因素影响)、机组噪声评估报告等工作,并出具报告,以上工作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来源: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2023-06-26
新业能化公司为确保“废气、废水、噪声”的处理优于国家环保标准,拟对全厂vocs治理装置进行升级改造,增加vocs治理装置二级蓄热氧化炉,并采用旋转阀式rto技术,使排放尾气中非甲烷总烃降至20mg/m3
来源:泉州闽光2023-06-26
经过现场核查评议,专家组一致认为:该项目落实了环评报告和批复要求,废气、废水、噪声、危险固体废物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等均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来源:宁波市生态环境局2023-06-25
现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责任人员负责该项工作未超过6个月,被检查发现后主动停止生产,积极推进整改的,对个人免予处罚;(五)超标排放污染物,常规污染物单因子超标0.1倍以内,或ph值5以上10以下,或噪声超标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3-06-25
强化声环境功能区管理,加强城市噪声敏感建筑物等重点领域噪声管控。完善交通干线隔声屏障等降噪设施。强化夜间施工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投诉热点领域噪声污染。...1.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强化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健全和扩展大气、水、生态、噪声、辐射环境监测网络。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3-06-25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工业场地厂界噪声达标。矸石经充填系统回填井下,矸石井下充填系统与矿井同步建成投运,加强矸石井下充填系统运行管理,确保矸石及时充填。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和敏感点噪声达标。掘进矸石不出井,洗选矸石全部井下充填,矸石充填系统应与矿井同步建成投运,加强矸石井下充填系统运行管理,确保矸石及时充填井下。
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2023-06-25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
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2023-06-25
(三)厂区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切实有效的隔音、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
来源:中国能源报2023-06-21
项目采用scr脱硝工艺,还原剂采用尿素热解工艺产生的氨气,脱硝效率不小于80%,nox排放浓度不超过15mg/nm3(含氧量15%),优于超洁净排放要求;执行严格的厂界噪声排放2类标准,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噪音影响
来源:生态黄石2023-06-21
经检测,发现该公司锻造车间在正常生产时,未按照国家噪声污染防治法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厂界噪声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来源:安康市城管局2023-06-21
第二十一条 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完善管理台账,记录每日接收、分拣分类数量、类别、流向等信息;(二)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开分拣、分类及处置信息;(三)按照规定及时处理废渣、噪声
来源:北极星VOCs在线2023-06-21
上海市印发2023年大气与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要点,深入推进vocs污染防治。
来源: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06-20
(三)推荐范围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修复、固体废物处理、噪声与振动控制、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环境污染防治专用材料和药剂、环境污染应急处理、环境污染防治设备专用零部件、减污降碳协同处置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