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03-26
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绿色低碳金融产品,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钢铁行业低碳发展。将绿色金融纳入全省钢铁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总体方案,建立绿色金融发展长效机制,加强风险监测,夯实数据基础,加强信息披露。
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2024-03-26
研究制定碳达峰碳中和投资支持政策,持续引导社会资本向绿色低碳项目建设、技术研发等领域倾斜。设立绿色低碳发展基金,鼓励有条件的区、金融机构、行业组织、企业设立碳基金。
来源: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03-26
近日,广西六景工业园区水质净化厂、六景工业园区南部水质净化厂特许经营社会资本方采购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六景工业园区水质净化厂、六景工业园区南部水质净化厂特许经营社会资本方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六景工业园区水质净化厂、六景工业园区南部水质净化厂特许经营社会资本方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来源:投资界2024-03-25
与此同时,由上海浦东投控集团整合浦东新区相关创投资源组建而成的上海浦东创投集团也正式落地,注册资本100亿,计划在三年内完成项目直投200亿元、组建1000亿基金群、吸引2000亿社会资本,放出基金招商大招
来源:烟台市人民政府2024-03-25
对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投入的新项目,积极支持申报国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资金。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4-03-25
2023年11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要求2023年2月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清理核查前未完成招标采购程序的项目以及后续新实施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来源:阳泉日报2024-03-25
全面落实“非禁即入”,逐季向民营企业推介高质量项目,鼓励民营企业以独资、控股、参股等形式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2024-03-25
拓宽投融资渠道,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运营,鼓励企业采用绿色金融、绿色债券等投融资方式。探索开展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十六)强化科技支撑。
来源:国家发改委2024-03-22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住建厅2024-03-22
根据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一致原则,各市、县(区)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改造。
来源:双峰县人民政府2024-03-22
引导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双碳”产业投资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绿色债权、股权等方式融资。
来源:辽宁省生态环境厅2024-03-22
强化财税政策对美丽辽宁建设的支持力度,优化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财政资源配置,建立稳定持续的投入机制,运用好土地、规划、价格等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美丽辽宁建设,鼓励金融服务创新,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担保、
来源:甘肃省人民政府2024-03-21
充分利用地方政府债券、国债资金、企业债券,支持数据项目建设运营和数据产业发展,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数据发展领域。(十九)注重宣传引导。
提振民间投资信心,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坚决破除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扎实开展固定资产投资“调结构、提质效、保增长”行动,加大项目谋划、储备、争取、调度和服务力度,积极争取更多中央政策资金特别是相关领域竞争性项目支持,统筹用好财政预算、政府债务、金融工具、社会资本等各类资金
来源:中国政府网2024-03-21
国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按照市场化原则依法参与节水项目建设和运营,保护其合法权益。
来源:电联新媒2024-03-20
据王强统计:“在‘规划上量+电价保底’双重政策刺激下,社会资本纷纷进场,与地方政府拉动投资需求一拍即合,导致不少忽视开发布局、建设时序的项目上马。
来源:四川省生态环境厅2024-03-20
鼓励“绿蓉融”等综合服务平台升级,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加大对减污降碳的支持力度。支持四川辖内法人银行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引导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
来源:甘肃省人民政府2024-03-2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2024-03-20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投资,各地结合自身实际合理安排地方财政投入,充分发挥政府资金撬动作用,引导央企国企和社会资本参与防沙治沙,鼓励开展公益治沙和慈善捐助,健全完善稳定持续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来源:上海市发改委2024-03-20
上海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贴息管理指导意见(2024年版)》的通知各有关部门,各区发展改革委,各有关银行及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上海市进一步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6年)》(沪府〔2023〕51号),鼓励社会资本有序加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