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8-25
鼓励采用先进、高效的除尘、脱硫、脱硝技术和装置,推进全省257台燃煤锅炉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推动企业绿色发展。哈尔滨市、绥化市62台每小时35—65蒸吨燃煤锅炉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8-24
餐厨垃圾单独储存,不得与一次性餐饮具、酒水饮料容器、塑料台布等其他固体生活垃圾相混合;(二)设置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收集容器,保持收集容器完好密闭及周边环境的干净整洁;(三)设置油水分离器或者油水隔离池等污染防治设施
来源:EHS之家2020-08-24
噪声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之前,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该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来源:江苏生态环境2020-08-20
行政执法决定及整改进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之规定,2020年7月28日,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单位“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在密闭空间进行,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来源:佛山生态环境2020-08-20
除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水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外,其他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需要对该类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或者整改的,验收期限可以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为保障我市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工作有效衔接及平稳过渡,现将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一、验收依据建设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2020-08-19
继续实施水泥、石碴、白灰、物料堆场、储煤场等工业企业源头污染整治提升工程,规范建设高标准的车辆冲洗台、视频监控设施、号码自动识别门禁系统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监测系统,完善生产、运输环节的洒水喷淋、仓储密闭等污染防治设施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8-19
来源:江西化工2020-08-19
建立基础数据与过程管理的动态档案、vocs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账,定期开展ldar工作,制定突发性vocs泄漏防范和处置措施,纳入企业应急预案体系。
来源:北极星VOCs在线2020-08-19
机动车维修企业完成污染整治后,应及时告知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提交单位基本资料、污染防治设施技术报告及废气监测报告,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核实整治情况。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8-18
第十条【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治理】工业企业从事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0-08-17
第十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保持水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使用,如实记录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维护和污染物排放等情况备查。...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水污染防治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或者备案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
来源:环境监测实战2020-08-13
(三)主要环境保护设施资料1.项目建设单位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报告》(原件盖章)报告应说明以下几个方面:项目的建设概况;项目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生产工艺、产品结构、生产能力等是否发生变化;主要污染防治设施是否建成和生态影响减缓措施是否落实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0-08-10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2020-08-10
来源:盛大环境2020-08-10
《关于环保部门现场检查中排污监测方法问题的解释》之后,新发布的行业排放标准,大多均在其“实施与监督”章节中会明确规定“在任何情况下,xx行业企业均应遵守本标准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来源:中国冶金报2020-08-10
截至2019年,新钢建成各类环保设施198台(套),其中大气污染防治设施124台(套)、废水处理设施40台(套)、综合利用设施34台(套);环保设备设施完好率100%,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率100%
来源:永康日报2020-08-05
亮点七:取消固废防治设施验收许可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新要求,新《固废法》取消了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实施的行政许可,改为建设单位自主验收。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8-05
鼓励采用先进、高效的除尘、脱硫、脱硝技术和装置,推进全省257台燃煤锅炉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推动企业绿色发展。哈尔滨市、绥化市62台每小时35-65蒸吨燃煤锅炉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8-04
(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企业应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确保建设项目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及风险防范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人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环保负责人、污染防治设施运营主管等的身份证及工作证复印件(附上联系电话);3.环保审批文件;4.排污许可证;5.排水许可证
来源:连网2020-08-03
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建立项目环保和安全审批联动机制,对3个涉及涉高风险工艺和6个污染防治设施项目联动审批,形成监管合力。积极开展联合检查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