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3-29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牵头单位:市经信委)6.推进主城区工业企业搬迁改造。
1.有序推进城市规划区工业企业搬迁改造。要按照城市功能分区,结合城市规划调整,对城市规划区内现有工业企业进行摸底排查,2018年8月底前,制定规划区内冶金、建材等重污染企业搬迁计划。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3-28
城市建成区内污染严重企业要实施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有序推进城市主城区涉气工业企业搬迁改造,结合城市规划调整,对城市主城区内现有工业企业进行摸底排查,制定主城区涉气企业搬迁计划并向社会公开,有效解决工业企业围城问题;推动能耗高、排放量大的冶金建材等企业整体或部分重污染工序向有资源优势
完善并实施城市建成区内现有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化工等污染较重的企业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方案,完成2018年年度任务。
推动实施城市建成区内现有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化工等污染较重的企业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
来源:全球纺织网2018-03-28
安徽:2020年底前完成40多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安徽省发布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要求该领域内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2018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0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3-27
对正在实施搬迁改造的企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企业搬迁改造期间不出现安全和环保问题。...对正在实施搬迁改造的企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企业搬迁改造期间不出现安全和环保问题。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3-23
争取衡阳合江套老工业区获批全国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示范创建工程。六、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03-22
加快实施县以上城市腾笼换鸟,结合产业布局调整,对城区内已建大气重污染企业实施搬迁改造。继续推动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整合提升现有各类工业园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3-21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3-19
列入淘汰类的,依法取缔;列入搬迁改造类的,制定改造提升方案,落实时间表和责任人;对污染企业集群,制定整改方案,统一标准要求,推进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和企业升级改造。
来源:工信部2018-03-19
三、2018年行业工作要点(一)大力推进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2018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77号),会同安全监管总局成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专项工作组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3-16
重点地块:老工业基地搬迁改造腾退的污染地块,拟开发利用的居民区、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公园、绿地和游乐场所等公共设施用地及污染地块,重度污染的农用地及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的试点用地。
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77号)要求,确认搬迁改造企业名单,填报附件2。...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督查组对各省(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排查工作开展督查,同时联合危化品搬迁专项工作组对搬迁改造实施方案和排查工作进行督查。
制定重污染企业退出搬迁年度方案,对城市建成区内现有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化工等污染较重的企业进行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
6.有序推进城市主城区工业企业搬迁改造。银川市西夏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要按照城市功能分区,结合城市规划调整,制定主城区重污染企业年度搬迁计划并向社会公开。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3-14
按照《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区工业企业搬迁改造的实施意见》(焦政〔2017〕27号),落实搬迁改造制度,建立正向激励和倒逼机制,大力推动城区工业企业退城入园、退二进三,2018年底前,启动城区46家工业企业搬迁改造任务
来源: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2018-03-14
《方案》中还明确:东江、西江、北江、韩江等四河的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不得新上石油化工、化学原料药制造、印染等项目,已有项目要在今年底前制定搬迁改造计划并向社会公布。...东江、西江、北江、韩江等四河的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不得新上石油化工、化学原料药制造、印染等项目,已有项目所在地市人民政府要于2018年底前制定搬迁改造计划并向社会公开。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3-13
实施煤改气工程,完成中心城区15.77万户煤改气,25.5万户焦炉煤气置换天然气,4家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取得实质性进展。...⑶加大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力度推进城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和周边企业治理有序推进位于城市主城区、县城建成区周边的重污染企业搬迁升级改造。
东江、西江、北江、韩江等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不得新上石油化工、化学原料药制造、印染等项目,已有项目所在地市人民政府要于2018年底前制定搬迁改造计划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