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电工技术学报2016-03-29
复杂网络抗毁性理论针对较复杂的网络结构,分析事故隐患对整个网络的影响,并衡量网络系统在随机或蓄意破坏的情况下能否正常工作。
来源:河南省太康县电业局2016-03-29
督察组采取看现场、看设备、看台帐、查资料、查现场等形式,每天深入基层站所和施工抢修现场对施工安全管理现场挑刺,认真督查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查找事故隐患患,促进各项安全措施落地。
来源:环保水圈微信2016-03-22
第二条对积极工作,完成生产任务,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时排除事故隐患者,给予表彰、奖励和年终嘉奖。...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第一条安全生产检查是生产过程中及时预测、预防、发现和消除各种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生产的有效性和可靠性的有效措施。
来源:河南省开封市杞县供电局2016-03-18
截至发稿,该公司已检查建筑性临时用电36户,配合用户整改22处,下发事故隐患通知书2份,整改2处,发放安全用电宣传单3000余份。有效地规范了临时用电管理,确保了临时用电及辖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新浪科技2016-03-17
变电站机器人可以全天候完成高压变电设备的巡检,并通过无线和有线网络,将有关数据传送集控中心进行分析、处理,以便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和故障先兆。
来源:河南省济源供电公司2016-03-11
加强抗旱、春灌台区负荷监测,结合负荷预测,对重载、满载配变及线路及时进行改造,并组织党员服务队员走村串户,深入到田间地头,对涉及春灌的线路设备进行巡视,准确掌握排灌设备状况,及时处理各类设备缺陷及事故隐患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6-03-09
要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突出位置,认真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安全生产投入,消除事故隐患,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责任单位:省骨干煤炭企业。
来源:河南省太康县电业局2016-03-07
为服务好农民春耕春灌,该局未雨绸缪,组织23支共产党员服务小分队,深入到田间地头,检查农村供电设备,了解村民春灌用电需求;对涉及春灌的10千伏农灌线路和设备进行全面维护检修,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类设备缺陷及事故隐患
来源:河南省开封市杞县供电局2016-03-01
为了让农民春耕春灌顺利开展,自2月中旬以来,杞县供电公司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涉及农业排灌的变压器、电力线路及相关供电设备进行拉网式检查,及时处理设备缺陷和事故隐患,为春耕春灌生产期间用电安全打下了坚实基础;
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2016-02-29
在化工园区和大型非煤矿山建设中,鼓励使用智能机器人实现远程监测监控,实时抽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分析事故隐患。建立福建省级安全生产大数据中心,实现省、市、县三级安监系统和省直各部门数据交换。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6-02-26
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承包方及时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承包方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业主方。5 现场专项作业标准5.1 动火作业标准5.1.1 所有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动火工作票。...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承包方及时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承包方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业主方。4.2.3.2.8 监理方对以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进行检查、见证:1)脚手架工程。
来源:清洁高效燃煤发电2016-02-26
对不安全现象早发现、早准备、早处理,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6-02-23
主要表现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现场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动火作业、防火防爆等危险作业监控不严,施工现场防护设施缺失或不符合要求,现场临时用电管理不规范,安全标识缺乏,安全防护用具佩戴不规范等,事故隐患较多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6-02-19
10.2.3 建立并严格执行经常性的和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6-02-19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6-02-06
杜绝由于盲目追赶工期,而埋下的人身伤害、设备质量和系统安全等事故隐患。
来源:国家能源局2016-02-06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6-02-05
坚持对违章、事故隐患零容忍,确保风险零失控;加强外包队伍管理,把外包单位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安全培训长效机制;深化煤矿零星工程管理提升、机电运输专项整治;确保煤化工、核电、交通运输等领域安全。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6-02-04
第三十六条 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或部分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第三十八条 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按照国家能源局授权实施辖区内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具体内容如下:(一)部署和组织开展辖区内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检查;(二)建立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约谈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6-02-02
第十六条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者阻碍:(一)进入可能造成污染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二)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土壤污染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