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4-28
公告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撤销其公告:1.填报相关资料有弄虚作假行为;2.拒绝开展年度自查、接受监督检查和不定期现场核查;3.不能保持规范条件要求;4.停产超过1年;5.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件
来源:中国环境管理2020-04-24
2.1.3 打通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三同时”制度政策关节对排污许可制度改革提出迫切需求“三同时”制度是我国特有的环境管理制度,国际上通常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措施的落实看作是环境影响评价的一部分
来源:防护工程2020-04-24
露天开采利用废矿垦作为废石堆场,采矿终了进行土地复垦和生态恢复,减少生态破坏。地下采矿终了后,同样要对采场进行生态恢复。对井口区和工业场地全面覆土,开展植被恢复工作。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0-04-24
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等行为的行政处罚”“对太湖流域擅自占用规定的水域、滩地等行为的行政处罚”行使执法职责;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据“三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上述行为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行使执法职责
来源:能源杂志2020-04-23
20世纪60年代以来,世界范围内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问题日益严重。生态环境安全和能源结构密不可分,中国已经把能源引起的生态环境不安全列入能源安全观。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4-22
行业管理部门日常监管中发现有关塑料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的,应当及时将相关线索移交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由其依法立案查处。
来源:能源杂志2020-04-22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4-20
加强区域、流域规划环评管理,强化对项目环评的指导和约束,逐步构建起“三线一单”为空间管控基础、项目环评为环境准入把关、排污许可为企业运行守法依据的管理新框架,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0-04-20
第三条 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积极推进生态治理和修复,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水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依法公开水环境信息,预防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4-20
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及我省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治环境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和环境风险可控,并自觉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
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2020-04-17
涉保护区非法修路、筑坝、建设等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日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公园管理局公布的相关通知明确,各地林草部门向当地生态环境部移交部分行政处罚权,包括对在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的行政处罚等
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2020-04-16
多年来,自然保护区内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与执法力度不够有直接关系。林草部门在对上述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上相对较弱。...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日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公园管理局公布的相关通知明确,各地林草部门向当地生态环境部移交部分行政处罚权,包括对在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的行政处罚等。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4-16
不符合行政许可条件准予行政许可的;(二)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包庇的;(三)依法应当作出责令停业、关闭的决定而未作出的;(四)对超标排放污染物、采用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事故以及不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造成生态破坏等行为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4-10
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对重特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自治区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来源: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2020-04-09
气候环境效益:推动工业、交通、生活部门使用的煤炭、石油和天然气被清洁电能替代,减少工业废气、交通尾气、生活和取暖废气等排放,实现温升控制目标,并减少化石能源开发、使用等过程带来的地下水污染、陆地和海洋生态破坏
来源:中国报告大厅2020-04-09
煤炭在生产、运输和使用过程中的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等问题得到高度重视。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4-08
第四十条【矿山生态环境治理】 矿山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采矿活动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承担恢复治理责任。...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第七章 附 则第八十一条【生效时间】 本条例自 年 月 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