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芜湖生态中心2017-11-24
此次申请的主要依据如下1)将生活垃圾焚烧厂纳入重点排污单位的法律依据:2015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环保法配套办法之《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中第七条规定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于每年...2017年5月-10月,芜湖生态中心和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针对全国生活垃圾焚烧厂(以下简称垃圾焚烧厂)未在各省市国控企业信息平台上公开的情况进行整理统计,并向当地环保部门寄出建议信,建议环保部门按照法律规定将各市的垃圾焚烧厂纳入本市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并且对外进行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