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吉林省政府2017-08-14
第三条下列排污单位应当实行排污许可管理:(一)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排放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二)集中供热设施的燃煤热源生产运营单位;(三)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
来源:北极星VOCs在线2017-08-10
4.严格环境准入、排污许可管理和循环化改造。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8-10
投资效益综合评估和绩效评估,提出京津冀水污染治理技术模式,形成缺水地区城市水循环适宜性最佳技术组合方案;针对京津冀地区流域特征和差异化的水质目标管理和环境管理制度要求,集成水生态功能分区、水环境标准、排污许可管理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要求,经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项目,纳入排污许可管理范围。
2016〕81号)和《河北省控制污染物排污许可制实施细则》(冀环办发〔2017〕76号),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排污许可管理试点工作方案通知》(环办规财函〔2017〕787号)要求,稳步推进我省排污许可管理试点工作
来源:北极星VOCs在线2017-08-08
1.实施排污许可管理建立健全涉vocs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程序、监督管理要求及相关技术规范,将vocs排放控制纳入一证管理。...按照消化增量、削减存量、控制总量的方针,逐步将vocs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并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对排放vocs的建设项目实行区域内减量替代。
来源:北极星VOCs在线2017-08-07
推进重点行业排污许可管理和清洁生产审核,2017年底前,开展医药、农药、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来源:中国排污许可2017-08-07
水泥工业的排污许可管理包括了对水泥(熟料)制造、独立粉磨站的管理。...水泥工业的排污许可管理也是对该行业全生产链的管理,对同一法人名下同一地区的水泥(熟料)制造、配套的矿山开采和码头发运等生产单元,均覆盖在内,实行“一证式”管理。
来源:环保部发布2017-08-03
对于不属于名录范围的暂不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强化环境管理制度衔接。《排污许可名录》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制定,便于与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各项管理制度之间的衔接。...为覆盖82个行业排污许可管理需求,环境保护部已经发布火电、造纸、钢铁、水泥等行业排污许可技术规范,今年还将发布石化、焦化等十一个行业排污许可技术规范,逐步形成完整的技术规范体系。
《排污许可名录》规定到2020年共有78个行业和4个通用工序要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同时规定,除这些行业外,如果已被环保部门确定为重点排污单位和排污量达到规定数量的,也需要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来源:中国排污许可2017-08-03
根据“钢铁技术规范”,钢铁工业的排污许可管理有以下几大特点:一,按不同企业类型实施重点管理或者简化管理。
来源:华东理工大学2017-08-02
在全面加强vocs污染防治的工作基础上,从强化重点地区vocs排放、强化重点行业vocs排放、强化活性强vocs物质排放、强化vocs与nox协同排放、强化新增污染物排放控制及强化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等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7-31
全区各企事业单位应及时在国家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开自行监测、执行报告等信息。...全区各地要严格按照环境保护部《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试行)及配套的行业排污许可技术规范等要求,依托国家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分阶段、分行业开展排污许可证的核发与管理,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7-27
各市(州)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名录筛选确定辖区内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的排污单位。排污许可管理分为综合管理和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对不同行业或同一行业的不同类型企业实施排污许可差异化管理。
来源:北极星VOCs在线2017-07-26
(二)完善推进机制按照国家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要求和工作部署,对排放vocs特征污染物的企业实施排污许可管理。...通过排污许可管理,落实企业vocs源头削减、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工作,落实企业自行监测、记录和报告制度,推动企业全面达标排放和污染减排。
来源:中国排污许可2017-07-24
3鼓励第三方技术机构参与排污许可管理。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7-21
对排放土壤环境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实行排污许可管理,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对全省各市(州)实行土壤质量管理制度和重点污染物总量管理制度。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7-20
对排放土壤环境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实行排污许可管理,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来源:中国排污许可2017-07-20
第三条〔许可对象〕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具体包括以下部分:(一)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排放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
来源:仪表网2017-07-19
在日前举办的第八届中国钢铁节能减排论坛上,环保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钢铁室主任表示,环保部将于7月下旬发布钢铁工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正式稿,涉及钢铁企业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排污许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