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郑州市政府2023-10-25
将已完成居民清洁取暖并稳定运行的区域及时划入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加强居民散煤动态排查,依法依规整治违规销售、储存、运输、使用散煤的行为,巩固散煤治理成效。
来源:广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10-23
近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关于划定广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征求公众意见稿)》,为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拟将广州市全域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强化禁燃区环境管理。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10-19
各地要全力做好清洁取暖天然气、电力等能源保障工作,确保能源安全稳定供应;依法将整体完成清洁取暖改造并稳定运行的地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打击违法销售散煤行为,防止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用户散煤复烧。
来源:渭南市人民政府2023-10-10
推动禁燃区管控及煤质监管行动,各县市区政府依法将平原区域划定为ⅲ类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止销售、使用煤炭及其制品等高污染燃料(35蒸吨及以上锅炉、火力发电企业机组除外)。
来源:宁德市生态环境局2023-10-10
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根据能源消费结构、经济承受能力等实施分类管理,有序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管理。推进移动源大气污染物排放和二氧化碳排放协同治理。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10-09
组织开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蜂窝煤清零行动,重点检查粉店、烧烤店、流动摊点等。(牵头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按职责负责。配合单位: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来源:厦门市生态环境局2023-09-27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厦门市行政区全辖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来源:湖北省生态环境厅2023-09-18
各县市区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合理扩大优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加大宣传和处罚力度,督促使用合规燃料。推动农业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散煤替代,有序引导恩施、宜昌等地减少薪柴燃烧、烧火粪等行为。
来源:大连市政府2023-09-08
为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大连市政府决定调整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区域,详情如下: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09-07
依法将整体完成清洁取暖改造并稳定运行的地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对暂未实施清洁取暖的地区,强化民用煤质量监管,确保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要求,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2023-09-06
六、将第二十八条修改为:“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划定并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
来源:泉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09-04
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并适时优化调整,2023年底前各县(市、区)完成调整工作。8.推行差异化管理政策。
来源:西宁市人大常委会2023-08-31
第二十九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依法划定并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
来源:眉山市人民政府2023-08-30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划定并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范围。
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2023-08-29
优化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严厉查处禁燃区内煤炭燃用行为。推进农村用能低碳化转型,加快农业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散煤替代。
来源:宝鸡市生态环境局2023-08-22
科学规划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以城市建成区为重点,逐步扩大禁燃区范围。禁燃区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35蒸吨及以上锅炉、火力发电企业机组除外)。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2023-08-17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环境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环境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为改善空气质量
来源:漳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08-08
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并适时优化调整;2023年底前,大气环境监管重点地区完成调整工作,2024年底前,其他县级城市完成调整工作。9.推行差异化管理政策。
来源:福安市人民政府2023-08-04
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将城市建成区及城市近郊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责任单位:发改局、宁德市福安生态环境局、工信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九)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