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4-07
第八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排污单位未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设置、管理排污口的,由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0-03-30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或生态环境执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以及已设排污口不依照整改方案限期拆除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责令限期拆除并追究法律责任;(二)未经行政许可擅自在河流、湖泊新建、改建、扩建入河排污口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来源:能源研究俱乐部2020-03-12
中国目前并不支持提高容配比,有些省份甚至严查直流侧光伏扩装,如发现会责令限期拆除。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3-09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使用的锅炉或者窑炉生产工艺不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标准或政策要求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设备设施,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鹤城环保2020-02-03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由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可以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每日甘肃2020-01-08
2015年4月13日,岷县抗旱防汛指挥部责令其限期拆除违规建筑物,清除建筑垃圾,疏浚河道,但该公司一直未予整改。...2018年5月25日,岷县检察院向岷县综合执法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责令该公司限期拆除违章建筑物“慕丽水岸”gtv茶楼,清除建筑垃圾,疏浚河道,恢复原状。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19-12-26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四款规定,未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擅自在河道、湖泊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处以十万元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以五十万元罚款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9-12-13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城市建成区新建额定蒸发量三十五吨以下或者在其他区域新建额定蒸发量不满二十吨的直接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和直接燃用生物质的锅炉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运城晚报2019-12-13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12-08
第八十一条【违法设置排污口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设置入河排污口的,由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第八十五条【违法围网养殖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在江河、水库违法围栏围网养殖的,由县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拆除的,由县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法确定有关单位代为拆除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12-04
已经实施移民搬迁的,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应当限期拆除,恢复生态。第五十七条秦岭范围内的城镇应当建设、完善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供排水等公共设施。...第七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限期拆除、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逾期不拆除的,由负责查处的行政机关依法实施代履行,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19-12-04
保护区内现有生活污水排污口,由所在地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限期拆除。...第五十六条(排污口设置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
来源:日照日报2019-12-04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对已建成的直接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和直接燃用生物质的锅炉,未按照规定淘汰、拆除或者进行超低排放改造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处三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晚报微报等2019-12-02
同时明确,在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违法进行开发建设活动的,由县级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恢复原状,对单位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法岸环境律师2019-11-26
第84条第2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独家)2019-11-18
由此可见,此类处罚轻则罚款,重则限期拆除、没收,而实践中被拆除、没收的项目并不鲜见。...违法用地可能遭遇的行政处罚行政责任是项目公司在实践中因违法用地而承担的主要责任,具体而言,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来源:松原发布2019-11-12
集中供热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使用集中供应的热源,不得新建、扩建燃煤供热设施,已建成的中小型燃煤供热设施应当限期拆除。...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届满后,继续燃用高污染燃料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或者没收相关设施,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两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9-11-08
在燃气管网和集中供热管网覆盖的区域,不得新建、扩建燃烧煤炭、重油、渣油的供热设施,原有分散的中小型燃煤供热锅炉应当限期拆除或者改造。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9-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