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2024-03-13
第三章 配额管理第十条 根据本市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核算年度配额总量,对本市行政区域内重点碳排放单位的二氧化碳排放实行配额管理。其他自愿参与配额管理的一般报告单位,参照重点碳排放单位进行管理。
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2024-03-07
(三)各重点排放单位和碳排放报告单位要切实履行碳排放控制主体责任,加强本单位碳配额管理和碳排放控制,积极参与碳交易能力建设培训,如实提供碳排放数据、生产活动产出数据,认真配合碳排放核查及复核工作,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相关工作
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4-03-04
三、关于新增纳入配额管理单位的碳排放相关账户开设对于《上海市纳入2023年度碳排放配额管理单位名单》中新增单位,需根据本市碳交易工作管理要求,于2024年3月31日前开设上海市碳排放配额账户和上海市碳排放交易账户
来源:重庆市生态环境局2024-02-29
关于2022年度重庆碳排放配额第一次有偿竞价发放的公告根据《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渝府发〔2023〕6号)、《重庆市碳排放配额管理细则》(渝环规〔2023〕3号)有关规定,结合《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做好重庆碳市场
来源:天津生态环境2024-02-19
自2013年起将二氧化碳排放达到2万吨/年的重点行业企业纳入碳配额管理,按年度组织开展碳排放报告、核查与碳排放权交易。
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4-02-18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上海市纳入2023年度碳排放配额管理单位名单》,作为2023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和管理等工作的依据,并要求各纳入配额管理单位按照《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规范开展自身碳排放监测
来源:广安市人民政府2024-02-08
全面落实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相关要求,加强数据质量监管、配额管理和清缴履约,推动林草碳汇开发和交易,健全企业碳排放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开展公共机构碳排放核查,创新推广碳披露和碳标签落实中省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
来源:广安市人民政府2024-02-07
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2024-01-15
第二章 碳排放配额分配和管理第八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年温室气体排放达到1.3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工业企业,应当列入本省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并实行碳排放配额管理;工业企业的纳入标准根据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和相关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情况等适时调整
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2024-01-12
其中提到,本省行政区域内年温室气体排放达到1.3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工业企业,应当列入本省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并实行碳排放配额管理。...第二章 碳排放配额分配和管理第八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年温室气体排放达到1.3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工业企业,应当列入本省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并实行碳排放配额管理;工业企业的纳入标准根据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和相关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情况等适时调整
来源:宁夏金融监督管理局2024-01-08
对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的碳配额管理企业,自治区人民政府分阶段奖励1000万元。对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碳配额管理企业奖励30万元,对进入“新三板”创新层的碳配额管理企业再奖励50万元。
来源:国务院2024-01-08
第七条 国家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使用、进出口实行总量控制和配额管理。
来源:国务院2024-01-05
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2023-12-28
(七)移出名单相关配额管理重点排放单位被移出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后,预分配配额按《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缴纳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碳排放配额管理工作指南》的通知深环〔2023〕273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碳排放配额管理相关活动,根据《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43号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12-01
其中,全国碳排放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中规定的生物质发电机组、掺烧发电机组、特殊燃料发电机组、使用自产资源发电机组和其他特殊发电机组等机组类别暂不纳入配额管理。
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2023-11-30
进一步提升深圳电力企业数据监测、数据报告与核查、配额管理、交易决策、市场风险控制及配额清缴履约能力,配合做好全国碳市场履约。
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3-11-13
请各纳入配额管理单位于2023年11月30日17:00前,依据经审定的2022年度碳排放量,通过“上海市碳排放配额登记注册系统”足额提交配额,履行清缴义务。...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本市碳排放交易2022年度履约工作的通知沪环气候〔2023〕184号各有关单位:为保障本市纳入配额管理单位顺利完成本年度清缴履约工作,经研究,本市2022年度碳排放交易配额清缴期截止至
来源:湖北省生态环境厅2023-11-08
具体企业见湖北省2022年度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企业清单(见附件1-4)。二、配额总量与结构(一)配额总量。...一、纳入碳排放管理的企业清单根据我省2019-2022年任一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工业企业能耗情况,排除因关停、主体整合等原因退出的企业后,确定343家纳入我省2022年度碳排放配额管理范围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