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4-10-08
纳管企业踊跃购买碳普惠减排量,共计使用9115吨进行配额清缴,占总抵销量(含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的88.5%。二是创新2024年度预配额提前发放机制。...截至9月30日,上海市试点碳市场纳管企业已全部完成2023年度碳排放配额清缴,创造连续11年100%履约的纪录。本市试点碳市场启动以来,现货累计成交2.56亿吨,成交金额50.81亿元。
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厅2024-09-26
碳排放数据真实准确是碳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重点排放单位进行碳排放交易和完成配额清缴履约的重要依据,要充分发挥国家--省--市三级联审机制,不断增强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主体责任,确保碳排放数据真实可信
来源:吉林省生态环境厅2024-09-26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9月23日发布《吉林省碳市场履约风险防控工作方案》,以建立完善碳市场履约风险防控工作机制,规范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权配额清缴,有效防范化解碳市场履约风险隐患,推动碳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来源:重庆市生态环境局2024-09-24
五、配额清缴与抵销机制(一)配额清缴重点排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重庆市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提交与其经审定的2023年度碳排放量相当的配额,履行清缴义务。
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2024-09-23
加强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管,进一步提升碳市场企业在数据监测、数据报告与核查、配额分配、交易登记结算、市场风险控制及配额清缴履约的能力。此外还提到,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制造业融合发展。
来源:宁夏国资委2024-09-14
2023年10月27日,银川热电提前完成全国碳市场2021、2022年度碳配额清缴履约工作,实现了在全国碳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100%履约。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4-09-14
作为国际通行的市场化碳减排工具,自愿减排市场的核证自愿减排量(以下简称ccer)可用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清缴抵销、绿色供应链管理、履行社会责任,以及大型活动、企业、产品碳中和等。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4-09-13
近期,经过责令整改,两家企业已完成配额清缴任务。至此,广东省391家控排企业均已足额完成配额清缴义务,2023年度配额履约工作圆满收官。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9月11日
来源:北京生态环境2024-09-12
重点排放单位如果通过提升自身的能源效率、技术改造等措施,使其年度碳排放量低于获得的免费配额,就可以在碳市场上出售富裕的配额获得收益;碳排放不足的单位也能通过市场购买配额等方式完成碳排放配额清缴义务。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4-09-11
来源:上海环境2024-09-10
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9月3日发布的《关于做好本市碳排放交易2023年度履约工作的通知》,上海碳市场纳管企业可购买shcercir1用于今年的配额清缴。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09-10
截至2023年底,2021、2022年度配额清缴完成率分别为99.61%、99.88%,较第一个履约周期有进一步提升,配额清缴完成率位于国际主要碳市场前列。
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4-09-04
二、使用抵销机制进行配额清缴纳管单位可使用符合要求的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或上海碳普惠减排量(shcercir)进行配额清缴。(一)使用条件。
来源:北京市生态环境局2024-08-16
第七条当市场出现以下情况时,市生态环境部门可以进行配额有偿发放:(1)当配额的日加权平均价格连续10个交易日高于上个自然年度公开交易成交均价的60%;(2)配额市场活跃度过低,或影响配额清缴以及市场健康运行的其他情况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4-08-14
》相关要求,截至履约规定时间,广东省纳入碳排放管理和交易的391家控排企业和单位,已足额完成配额清缴工作的有389家,另有2家企业未按时履行配额清缴义务。
来源:中国能源报2024-08-08
“为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因疫情导致的配额清缴困难,生态环境部出台了灵活履约机制,对承担重大民生保障任务的重点排放单位引入个性化纾困机制,共计为202家受困重点排放单位纾解了履约困难。”吕连宏表示。
来源:重庆市生态环境局2024-08-08
第二十九条已用于重庆市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排放配额清缴、会议(活动)碳中和等用途的cqcer,应当在管理系统中予以注销,且不可以重复使用,有关注销信息应当予以公开。...(三)碳履约:是指纳入重庆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配额管理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主管部门提交与上年度核定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相等的配额、cqcer或其他允许的自愿减排机制产品,以完成其配额清缴义务。
来源:北京市生态环境局2024-08-06
七、其他事项1.本次碳排放配额有偿竞价发放的目的是支持年度配额清缴工作,参与人竞买所得配额有效期到《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4年本市碳排放单位管理和碳排放权交易工作的通知》(京环发〔202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