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2-03-02
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产生、贮存、流向、利用、处置,自行监测等方面的信息;(四)碳排放信息,包括排放量、排放设施等方面的信息;(五)生态环境应急信息,包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等方面的信息;(六)生态环境违法信息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2-28
将企业严重环境违法信息计入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个人诚信记录,将自然人严重环境违法信息计入个人诚信记录。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2-25
建立排污企业黑名单制度,将环境违法企业依法依规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将其违法信息记入信用记录,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兵团),依法向社会公开。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2-24
将环境违法企业违法信息记入信用记录,依法依规纳入河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社会公开。落实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治理信息披露制度。全面实施环保信用评价。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2-02-22
第二十七条(信用公示制度) 负有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关于扬尘污染的违法信息录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布,并记入诚信档案。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2-21
分级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构建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将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对违法排污、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企业、机构、个人,将其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和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开。第二节实施落实好生态环境管理制度深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2-02-18
综合应用大数据核查比对、 信息公开、信用管理等手段,强化对开展调查评估、治理修复与 风险管控等活动的从业单位监管,依法将从业单位和个人执业情 况、违法信息纳入信用系统,建立信用记录,通过全国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2-02-18
第二十六条负有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产生扬尘污染的单位和个人的违法信息纳入公共信用平台,记入信用档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2-17
推进联合激励与惩戒机制,建立完善排污企业和生态环境社会化服务机构黑名单制度,将环境失信企业依法依规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违法信息纳入“信用中国(甘肃)”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推动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等市场主体全面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2-13
推进联合激励与惩戒机制,建立完善排污企业和生态环境社会化服务机构黑名单制度,将环境失信企业依法依规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违法信息纳入“信用中国(甘肃)”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2-09
企业年度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内容应当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企业环境管理信息、污染物产生和治理以及排放信息、碳排放信息、生态环境应急相关信息、生态环境违法信息、本年度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情况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环境信息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2-02-08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1-12
建立排污企业黑名单制度,将环境违法企业依法依规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将其违法信息记入信用记录,并按照国家规定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
来源:舍得低碳2022-01-12
在 ccer 交易及项目签发备案过程中,由于信息不透明以及违规成本低,极易滋生违法违规行为,而目前处罚措施仅限于责令改正、公布违法信息和取消备案等,成本偏低对参与者违规行为的约束有限。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1-11
第九节 生态环境违法信息第二十三条 企业应当披露受到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时间、处罚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原文等信息。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1-08
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内容包括:企业基 本信息、环境管理信息、污染物产生和治理与排放信息、碳 排放信息、生态环境应急信息、生态环境违法信息、本年度 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环境信息。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2-01-06
从业单位在从事前款活动中弄虚作假的,除依法承担相应 法律责任外,有管辖权限的部门应将其违法信息计入社会诚信 档案。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1-06
将环境违法企业违法信息记入信用记录,依法依规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社会公开。建立完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治理信息披露制度。健全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体系。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1-01
依法将从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修复效果评估、后期管理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执业情况,纳入信用系统建立信用记录,将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
来源:北极星环境监测网2021-12-29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将监测单位和人员的违法信息和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中国(海南)平台、企业环保信用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