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南环境2022-08-26
依法合理审慎制定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规范免罚行为,帮助企业和群众自觉纠正违法行为,引导企业和群众自觉守法,以强有力的法治举措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助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2-08-24
附件:1.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2.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包容免罚告知承诺书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统计表(模板)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8月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8-23
附件:1.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办法(试行)2.河北省生态环境领域包容免罚告知承诺书3.河北省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河北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8月20日附件 1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办法
来源:黑龙江生态环境2022-08-17
在生态环境领域树立包容审慎监管理念,推进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规定,黑龙江省制定了《黑龙江省生态环境领域免予行政处罚和从轻处罚违法行为清单(试行)》,现公布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从轻处罚典型案例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8-17
湖南省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郴州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试行)》,以推行生态环境领域审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引导和促进企业自觉守法,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7-28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江西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免罚事项清单(2022)》,共二十余项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被纳入清单,满足适用条件可免于处罚。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7-26
》有关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对《金华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试行)》进行了修订,形成了《金华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22年修订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清单》自2022年8月24日起施行,原《金华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试行)》(金环发〔2020〕51号)同步废止。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2-07-25
推行审慎包容监管,制定落实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事项清单,引导企业改正轻微违法行为。(三)进一步强化指导帮扶。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2-07-24
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环执法〔2019〕42号)和《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要求,细化生态环境领域执法裁量权,将依法不予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具体化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7-20
湖南省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印发《衡阳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试行)》,共18种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在符合规定的情形下可免受环境行政处罚。
来源:浙江生态环境2022-07-13
为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省厅发布5个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典型案例,请各地认真学习、参考借鉴。...典型意义:该典型案件包括非现场执法发现问题、正面清单企业监管、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环保码问题闭环整改等要素。
来源:邯郸市人民政府2022-07-11
制定“邯郸市行政执法禁止性行为清单”“邯郸市行政执法免罚清单”,指导监督各行政执法部门制定本领域的“禁止性行为清单”“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不予处罚”情形予以具体化、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2022-07-11
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编制和落实建筑市场、施工现场轻微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清单。六、深化资质审批改革。加快推行电子化审查、电子证书,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扩大告知承诺制范围,压减企业资质申报材料。
来源: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2022-06-29
不仅有利于鼓励和引导企业及时改正轻微违法行为,更有利于生态环境部门集中力量精准打击恶意严重违法行为。...四、启示意义针对违法行为轻微,且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案件进行依法免罚,最大程度减少行政处罚给企业在信用、融资和市场开拓等方面带来的不利影响,轻微违法行为容错免罚,给予企业改正机会和适度的容错空间
来源:昭通市人民政府2022-06-21
推行柔性执法清单管理,对轻微违法行为慎用、少用行政强制措施。
来源:河北省生态环境厅2022-06-20
为规范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工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日前,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就《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全文如下:关于公开征求《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工作办法
来源:重庆市生态环境局2022-06-17
实行轻微违法行为免处罚。落实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免予行政处罚措施。3. 推行自行组织重大变动界定。
来源:雅安市人民政府2022-06-08
中小微企业特种设备委托检验收费降低10%;市场主体确因经营困难暂无力承担检验检测费用的,予以缓交或减免;对30种有轻微违法行为的市场主体,采取“首违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