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2025-12-31
八、其他要求(一)电网企业和电力交易机构应积极推进储能、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绿电直连项目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电力市场,完善相关市场交易细则,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5-12-30
一是明确“新型经营主体”定义,包含分布式电源、可调节负荷在内的单一技术类,以及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智能微电网在内的资源聚合类,并清晰界定了其权利与责任。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5-12-30
鼓励有条件的园区以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形式参与电力市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电力系统稳定性。
来源: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12-29
原则上同一经营主体在同一合同周期内仅可与一家售电公司、虚拟电厂运营商(含负荷聚合商)确立服务关系。...原则上同一经营主体在同一合同周期内仅可与一家售电公司、虚拟电厂运营商(含负荷聚合商)确立服务关系。
来源:电联新媒2025-12-29
同时也鼓励了虚拟电厂运营商、负荷聚合商、售电公司等相关负荷侧的市场化主体积极参与。三是为批发侧现货市场全覆盖奠定零售侧基础。
来源:中国储能网2025-12-25
发电侧并网主体按照上网电量比例分摊,独立新型储能、抽水蓄能暂不参与分摊;用户侧并网主体按照下网电量比例分摊,市场化用户(含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为当月用电结算电量,独立新型储能、抽水蓄能暂不参与分摊;负荷聚合商
来源: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12-24
鼓励有条件的园区以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形式参与电力市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电力系统稳定性。二、组织实施(一)组织申报推荐。
来源:河北省发展改革委2025-12-24
第四条 本办法信用评价的经营主体,是指已获得河北南网、冀北电力市场准入,在河北南网、冀北电力交易平台注册生效并参与河北省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售电企业、批发市场用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含储能企业、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
来源: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12-22
来源:海南省发改委2025-12-22
鼓励有条件的园区以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形式参与电力市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电力系统稳定性。...鼓励有条件的园区以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形式参与电力市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电力系统稳定性。二、组织实施(一)组织申报推荐。
来源:工信部2025-12-18
嘉兴市虚拟电厂管理平台国网嘉兴供电公司、国网(嘉兴)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国网平湖市供电公司产品适用于政府机关、电网企业、负荷聚合商等主体,适配于光伏、储能、空调、5g基站、充电桩以及其他可调负荷资源,
来源:能源评论2025-12-18
随着5g、人工智能、边缘计算等技术在电力系统的深度应用,储能不再局限于物理设备个体,而是作为可调度、可聚合的“灵活性单元”融入虚拟电厂(vpp)、负荷聚合商等新型业态。
来源: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2025-12-12
2.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政策以发电企业或电力用户身份参与市场交易。3.绿电直连、源网荷储一体化等就近消纳项目作为一个整体参与市场交易。...2.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政策以发电企业或电力用户身份参与市场交易。3.绿电直连、源网荷储一体化等就近消纳项目作为一个整体参与市场交易。
来源:青海电力交易中心2025-12-12
已在电力交易平台完成市场注册并投入商业运营的独立储能电站、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绿电直连项目等可参与电力市场交易。详情如下:
来源:安徽省发展改革委2025-12-09
下游:围绕充电设施落地建设、市场化运营及多元化场景服务等领域,培育招引一批优质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商和负荷聚合商。...4.大功率+车网互动:鼓励新能源汽车、大功率充电设施等作为灵活可调节资源,依托中长期、现货等市场机制,通过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形式参与市场交易,提高电力系统的灵活性。
来源:福建电力交易中心2025-12-08
原则上同一经营主体在同一合同周期内仅可与一家售电公司、虚拟电厂(含负荷聚合商)确立服务关系。...售电公司市场注销条件和流程按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执行,虚拟电厂(含负荷聚合商)初期参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执行。
来源:云南省能源局2025-12-08
二、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市场相关要求同时存在发用电特性的新型经营主体(含新型储能企业、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智能微电网等),可根据其自身的购售电需求作为用电企业或发电企业参与市场。
来源: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2025-12-08
( 四)本细则所称新型经营主体是指具备电力、电量调节能力且具有新技术特征、新运营模式的配电环节各类资源,包括储能、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和智能微电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