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08-11
非电网直供电主体不得将自用电费转嫁给终端用户,将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用电电费、运行维护费等费用在电费中加价。5.清理规范其他不合理收费。
来源: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2022-08-11
6、全钒液流电池系统pcs交流侧长期系统效率(该效率应考虑系统所有自用电)不低于72%(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7、本项目钒电解液采用租赁方式。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来源:江西省发改委2022-08-10
非电网直供电主体不得将自用电费转嫁给终端用户,将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用电电费、运行维护费等费用在电费中加价,以及超过规定的允许最大上浮幅度提高供电价格等。(五)清理规范其他不合理收费。
来源:贵州省发改委2022-08-10
非电网直供主体不得将自用电费转嫁给终端用户,将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用电电费、运行维护费等费用在电费中加价,以及对安装非分时计量装置的用户实行超过规定的允许最大上浮幅度6%等。
非电网直供主体不得将自用电费转嫁给终端用户,将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用电电费、运行维护费等费用在电费中加价,以及对安装非分时计量装置的用户实行超过规定的允许最大上浮幅度6%等。...非电网直供主体不得将自用电费转嫁给终端用户,将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用电电费、运行维护费等费用在电费中加价,以及对安装非分时计量装置的用户实行超过规定的允许最大上浮幅度6%等。
来源:江西省发改委2022-08-09
非电网直供电主体不得将自用电费转嫁给终端用户,将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用电电费、运行维护费等费用在电费中加价,以及超过规定的允许最大上浮幅度提高供电价格等。...非电网直供电主体不得将自用电费转嫁给终端用户,将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用电电费、运行维护费等费用在电费中加价,以及超过规定的允许最大上浮幅度提高供电价格等。(五)清理规范其他不合理收费。
来源: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08-09
非电网直供电主体不得将自用电费转嫁给终端用户,将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用电电费、运行维护费等费用在电费中加价。...非电网直供电主体不得将自用电费转嫁给终端用户,将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用电电费、运行维护费等费用在电费中加价。严禁政府部门、相关机构对供水供电供气计量装置强制检定收费。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2-08-03
除企业厂区自用电之外,全部并入国家电网。
来源:山西省发改委2022-08-03
非电网直供电主体不得将自用电费转嫁给终端用户,将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用电电费、运行维护费等费用在电费中加价,以及超过规定的允许最大上浮幅度提高供电价格等。清理规范其他不合理收费。
来源:常州市金坛区委宣传部2022-08-03
除企业厂区自用电之外,全部并入国家电网。生活垃圾在这里通过焚烧发电变废为宝,不仅有效防止了垃圾转运带来的二次污染,还为地区环境卫生作出了巨大贡献。
来源:浙江省发改委2022-08-02
非电网直供电主体不得将自用电费转嫁给终端用户,将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用电电费、运行维护费等费用在电费中加价,以及超过规定的允许最大上浮幅度提高供电价格等。(五)清理规范其他不合理收费情况。
来源: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08-01
非电网直供电主体不得将自用电费转嫁给终端用户,将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用电电费、运行维护费等费用在电费中加价,以及超过规定的允许最大上浮幅度提高供电价格等。清理规范其他不合理收费情况。...非电网直供电主体不得将自用电费转嫁给终端用户,将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用电电费、运行维护费等费用在电费中加价,以及超过规定的允许最大上浮幅度提高供电价格等。(五)清理规范其他不合理收费情况。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2022-07-27
来源:国家发改委2022-07-26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2022-07-12
(7)本项目用水利用现有设施,用水量独立计量;本项目供配电系统利用现有设施,自用电独立计量。
来源: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2022-06-27
2019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出货量不低于30mw/120mwh(附供货协议、合同扫描件、验收合格单以及发票等证明材料);6、全钒液流电池系统pcs交流侧长期系统效率(该效率应考虑系统所有自用电
来源: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06-23
转供电主体自用电费由自身承担。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用电电费、运行维护费等通过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解决。(三)做好价格公示。
来源:中国能源报2022-06-16
行业专家: 建议加大电网建设投入,调整自用电比例要求内蒙古太阳能行业协会会长温建亮指出,目前,内蒙古虽已建成5条特高压、11条超高压外送通道,但仍不能满足新能源项目的并网需求。
来源: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06-16
(四)非电网供电主体自用电费由自身承担,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的用电电费、运行维护费用等,应通过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等途径解决,非电网供电主体不得以任何名义随电费向终端用户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