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通辽市人民政府2026-03-20
聚焦市场经营主体培育,实施“准规上企业培育库”和“退库风险预警库”动态管理机制,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工贸分离”、重点企业“分改子”,全年新增入库市场经营主体120家以上。
来源:中能传媒研究院2026-03-20
国际上普遍沿用的、仅聚焦于单一顶峰缺口的容量规划模式,已难以充分应对当前高比例新能源并网带来的灵活性挑战,必须加快向多维度需求细分、多时间跨度互补、多经营主体参与的综合性规划与新型激励设计转变。
来源:云南省能源局2026-03-20
校核通过后,电力交易机构应将溯源结果中的存量常规水电溯源结果向相关经营主体发布。...1.电力交易机构依托电网企业档案数据进行趸售用户、园区用户、增量配电网的识别,经对应经营主体核实后确认。
来源:中国电力报2026-03-20
规范和加强电力行业资质及信用管理、投诉举报处理等工作,切实维护行业秩序和经营主体、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牵头强化区域协同监管效能。...2025年申报参与交易的经营主体781家、成交684家,涵盖发电企业、售电公司、虚拟电厂等各类主体;省市间交易电量、互济交易电力均创新高,分别达1827亿千瓦时、4016万千瓦,占华东区域全社会用电量的
来源:海南电力交易中心2026-03-20
详情如下:关于征求《海南电力市场注册管理实施细则(2026年v1.0版)》等3份细则意见的通知各经营主体:为推进海南电力市场建设工作,保障海南电力市场有序运行,根据《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发改能源规
《海南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实施细则(2026年v1.0版)》征求意见稿提到,参与海南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的经营主体包括符合准入条件,并完成准入注册的各类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发电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
《海南电力市场注册管理实施细则(2026年v1.0版)》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原则上同一经营主体在同一合同周期内仅可与一家售电公司、虚拟电厂(含负荷聚合商)确立服务关系。...详情如下:关于征求《海南电力市场注册管理实施 细则(2026年v1.0版)》等3份细则意见的通知各经营主体:为推进海南电力市场建设工作,保障海南电力市场有序运行,根据《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发改能源规
来源:财政部2026-03-20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个人消费贷款和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两项贴息政策,加强财政金融协同,撬动更多信贷资金精准投向消费领域,降低居民和经营主体的信贷成本。
来源:广州电力交易中心2026-03-20
其中,“专项工程点对网”送电类别主体手续费由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直接收取,其余参与现货交易的五省区经营主体手续费由所属区域省级交易中心统筹测算代为收取。四 注册费及年费暂不收取。
来源:兰木达电力现货2026-03-19
2025年9月23日,华中能源监管局会同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能源局组织市场运营机构、电网企业和有关经营主体对原《江西电力市场规则体系3.0版本》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江西省电力市场规则(试行4.0版)
来源:通辽市人民政府2026-03-19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2026-03-19
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经营主体公平开放。完善与民营企业常态化交流机制,及时解决企业诉求。...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首都现代农业新模式新业态新机制的项目,按有关政策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支持。对育种创新产品产业化等项目,按有关政策给予不超过5000万元支持。
来源:中国电力报2026-03-19
来源:吉林省能源局2026-03-19
现货交易的经营主体采集终端应满足以下配置要求:(一)发电企业应安装电能量远方终端。...电能表、用电信息采集设备、电能量远方终端应安装在现场计量屏、计量箱内,经营主体计量点应满足计量及采集装置的安装条件,如暂不满足安装要求,应按规定时限完成改造。
来源:宁夏电力交易中心2026-03-19
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未持续满足注册条件的电力市场经营主体强制退出的复函》文件要求, 宁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将对34家工商营业执照注销、吊销的经营主体(名单见附件)开展强制退市工作。
来源: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2026-03-19
结算协议签订模式充分考虑经营主体诉求,园区绿色供电项目发用电主体可以通过精准核算发用两侧偏差电量,利用科学的考核与补偿机制确保发用电主体合理收益;也可以协商确定收益“锚点”机制有效平抑市场波动风险,进一步激发经营主体参与绿电交易的积极性
来源:财政部2026-03-18
来源:福建电力交易中心2026-03-18
详情如下:各有关经营主体:福建电力交易中心于3月13日组织开展了《福建电力市场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版)》解读培训,相关培训材料详见附件,请各经营主体下载查看。
来源:昆明电力交易中心2026-03-18
本方案适用于云南电力市场经营主体向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提出投诉其他经营主体的事项。受理的投诉事项,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投诉人为参与云南电力市场在册经营主体,且为投诉事项利益相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