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政府网2024-02-05
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377.6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86万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国家下达指标
来源:恩平市人民政府2024-01-31
落实潭江流域水资源分配方案,开展潭江等重点河流生态流量监管,用水总量、用水效率达到省、江门市下达要求。因地制宜开展河流水系连通,增加径流调蓄能力和供水调配保障能力,构建绿色生态水网。
来源:湖北省生态环境厅2024-01-30
完善用水定额标准体系,强化生产、生活及生态用水总量和效率监管,保障供水安全。建立农业水权制度和水权转让机制,加快推进供水水价改革,完善城镇居民阶梯水价制度。
来源:中国政府网2024-01-29
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378.0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2.5万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国家下达指标
来源:国务院2024-01-25
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306.88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4.85万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国家下达指标
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709.0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1.32万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国家下达指标
来源:贵阳市生态环境局2024-01-25
充分结合产业布局规划、产能指标、能耗指标、环境容量、用地指标、用水总量指标等,强化新建项目论证,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
来源:中国政府网2024-01-24
来源:张掖市人民政府2024-01-19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率、主要污染物排放、用水总量等约束性指标控制在省上下达任务之内。...加强地下水超采区治理,严控用水总量,压减高耗水作物,大力削减超采量,缩小超采区面积。强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2024-01-18
严格落实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强化适应气候变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开展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推进适水种植、量水生产,在蔬菜、果品等特色种植区实施水肥一体化技术。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2024-01-18
来源:中国政府网2024-01-16
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0327.0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5.13万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国家下达指标
来源:中国政府网2024-01-12
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强化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提升重点用水行业、产品用水效率,积极推动污水资源化利用,加强非常规水源配置利用。健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制度,推广节地技术和模式。建立绿色制造体系和服务体系。
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强化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提升重点用水行业、产品用水效率,积极推动污水资源化利用,加强非常规水源配置利用。健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制度,推广节地技术和模式。建立绿色制造体系和服务体系。...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强化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提升重点用水行业、产品用水效率,积极推动污水资源化利用,加强非常规水源配置利用。健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制度,推广节地技术和模式。建立绿色制造体系和服务体系。
来源:新华社2024-01-12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2024-01-11
(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五、落实配套政策,强化组织保障(九)加大再生水资源配置加大再生水利用量在用水总量和节水效能考核体系的权重,制定各级行政区再生水水源最低利用量年度目标...各级各部门要积极鼓励和支持使用地下水和城市自来水的用水户置换再生水水源,在不突破原取用水总量的条件下开通绿色通道,提高再生水利用量;对新置换为再生水且年利用量达10万立方米以上的用水单位,县级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
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厅2024-01-08
健全省、市、县三级行政区用水总量和用水强度控制指标体系,完善流域跨行政区界断面、水量分配重要控制断面、地下水等监测体系,严格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
来源:中国政府网2024-01-02
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737.11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9.64万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国家下达指标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12-29
建立市、县两级区域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落实年度控制目标管理,建立县域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和预警机制,明确水资源利用上限和生态流量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