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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极星为您找到“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相关结果270

      来源:马鞍山日报2020-12-31

      (四)及时清理作业场地,保持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干净整洁。(五)建立收运台账,记录生活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并定期向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12-11

      (四)餐厨垃圾不得随意倾倒、堆放,不得投放或者排入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污水排水管道、雨水管道等市政公共设施及河道、沟渠、湖泊、水库等场所,不得直接投放、倒卖或偷运至畜禽养殖环节。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12-10

      第十七条 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农业废弃物、病死及死因不明的动物,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处理,禁止投放至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12-09

      禁止将厨余垃圾混入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禁止将厨余垃圾资源化产品用于食品、餐饮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业。禁止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利用厨余垃圾饲喂畜禽。...禁止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投放工业固体废物。第二十一条 工业企业应当加强固体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并逐步消纳固体废物已有堆存量。工业企业确定生产计划应当综合考虑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12-02

      厨余垃圾存放时间不得超过十六小时;(五)及时清理作业场地,保持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和周边环境干净整洁;(六)禁止在人行道、绿地、休闲区等公共区域临时性堆放、分拣生活垃圾;(七)禁止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11-23

      (二)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未按规定处理餐厨废弃物,或者将餐厨废弃物排入公共排水设施、湖泊、河道、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的。...(二)不得将餐厨废弃物排入公共排水设施、湖泊、河道、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三)不得将餐厨废弃物擅自处置或者交给未取得特许经营权的单位和个人收运、处置。(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来源:聊城日报2020-11-17

      既有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不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的,应当逐步改造。第十六条 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分类收集容器设置规范,使用统一标准的颜色和标识,并向社会公布。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10-15

      第二十二条 不同区域的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应当按照以下标准设置:(一)居住区应当设置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收集容器和分类收集厢房或者桶站;(二)单位区域应当设置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箱房,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10-14

      需要配套建设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的,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组织编制的设计方案,应当包括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的用地平面图并标明用地面积、位置和功能。

      关于《黑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有关问题解读

      来源: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2020-10-10

      餐厨垃圾的产生单位应建立餐厨垃圾处置管理制度,将餐厨垃圾沥干水分后单独投放于专用收集容器内,并保持专用收集容器完好、密闭;不得将餐厨垃圾排入公共排水设施、湖泊、河道、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

      来源:中国建设报2020-09-25

      2018年3月至2019年5月,先后印发实施《深圳市大件垃圾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废旧织物回收及综合利用规范》、《深圳市生活垃圾收集设施配置技术指引(试行)》。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9-23

      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与分类宣传工作,引导、动员居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督促卫生保洁人员做好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以及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的保洁工作。...第十六条 下列单位应当按照全市城乡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和建设工程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规范,设置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一)新区开发、旧区改建和居住区开发建设的,由开发建设单位设置;(二)机场、码头、车站

      来源:黟县2020-09-04

      《通告》指出,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将餐厨垃圾分类存放,不得随意倾倒、堆放,不得将餐厨垃圾投放或者排入生活垃圾收集设施、雨污管网、排水管道等市政公共设施及农田、河道、沟渠、厕所等场所;不得将餐厨垃圾交由未经许可的单位

      来源:延安市城管局2020-09-02

      督促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以集体食堂和大中型餐饮单位为重点,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8-26

      第三十四条 产生、收集厨余垃圾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倾倒、抛洒、堆放,不得排入雨水管道、污水排水管道,不得混入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8-25

      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存放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五)及时清理作业场地,保持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和周边环境干净整洁。...未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配备相应收集设备、运输作业车辆,并设置明显分类标识的;(二)混合收集、运输已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三)收集、运输作业车辆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备未密闭、完好、整洁的;(四)未及时清理作业场地,保持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和周边环境干净整洁的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8-05

      建设项目分期建设的,本期的配套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应当在本期主体工程完工前建成。...现有住宅区、公共建筑、公共场所等的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不符合分类收集要求的,依照市人民政府的规定进行改造或者确定生活垃圾收集站(点)。

      来源:唐山发布2020-08-02

      清理作业场地,保持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和周边环境干净整洁;运输过程中不得随意倾倒、丢弃、遗撒生活垃圾。不得将已分类的生活垃圾混装混运。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7-31

      第十四条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按照下列规定配置(建):(一)城市和镇新区开发、旧区改建和居住区开发建设以及其他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配置(建);(二)已建机场、码头、车站、公园、商场、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7-31

      配备专用车辆和人员,车辆应当密闭、整洁、完好、有明显的生活垃圾类别标识,并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加装智能化监控系统;(二)按时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并分类运输至规定的转运站或者处理场所;(三)清理作业场地,保持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和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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