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2023-10-09
第十二条省生态环境厅按要求组织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状况及保护成效评估。...第十七条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本行政区内生态保护红线生态质量监测、生态状况评估等生态环境监督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依规参与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
来源:《旗帜》2023-10-08
坚持系统观念,全面履行“生态卫士”职责,强化生态保护修复统一监管,加强重要生态空间保护监督,开展生态状况监测和生态保护修复成效评估,持续提升监管能力。
来源:河北人大2023-09-26
占用基本草原外草原建设光伏方阵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应当科学评估草地资源与生态状况,合理确定适建区域、建设模式与建设标准;鼓励采用草光互补模式,促进草原生态修复。
来源:新华社2023-09-26
合理优化公益林中集体林的比例,适当考虑将森林生态区位不重要或者生态状况不脆弱的集体林地依法调出公益林范围,经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同意,并予以公布。
来源:文山市人民政府2023-09-11
严格湿地用途监管,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增强湿地生态功能、维护湿地生态多样性,全面提升湿地保护与修复水平,建立湿地保护成效奖惩机制,将湿地面积、湿地保护率、湿地生态状况等保护成效指标纳入本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等制度体系
来源:山西省自然资源厅2023-09-01
光伏方阵用地涉及占用基本草原外草原的,地方林草主管部门应科学评估本地区草原资源与生态状况,合理确定项目的适建区域、建设模式与建设要求。鼓励采用“草光互补”模式。
来源:江苏省司法厅2023-08-28
第十六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机制,健全生态质量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海域、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自然保护地、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和其他典型生态系统的生态状况开展调查评估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3-08-28
三是强化红树林生态状况调查评估,在现有典型红树林生态系统和保护区监测工作的基础上,逐步拓展监测范围,常态化开展全国典型红树林生态系统的生态健康状况评价,并将红树林纳入下一步要进行的海湾生态环境精细化调查范围
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整理)2023-08-28
光伏方阵用地涉及占用基本草原外草原的,县级林草主管部门应科学评估本地草原资源与生态状况,合理确定项目的适建区域、建设模式与建设要求,鼓励采取“草光互补”等复合模式,光伏支架最低点应高于地面1.8米,合理设计光伏板净间距
来源:贵州省自然资源厅2023-08-25
来源:山西省生态环境厅2023-08-21
第十二条 依据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指标体系和生态状况评估标准规范等,省生态环境厅定期组织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状况评估。...市级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开展本行政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状况评估,评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系统格局、质量、服务功能和保护成效。
来源:陇南市人民政府2023-08-11
推动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实施流域生态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管理;探索开展行政区域内长江流域现状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评价,识别水资源开发利用过度、适度、较低流域和区域;推动开展嘉陵江、白龙江、白水江、西汉水等重要河流生态状况评估
来源:宁夏人大2023-08-10
第二十三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和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和监管平台,组织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生态状况评估和生态环境监管。...将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合并,作为第二十三条,修改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和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和监管平台,组织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生态状况评估和生态环境监管
来源:侯马市人民政府2023-08-03
第三节 推进水生态修复与完善围绕水生物多样性、自然岸带生态本底、河道生态主要状况等基本要素,开展水生态状况调查,实施水生态系统健康评估;对汾河过境段实施严格的保护和管控措施,对市界断面水质进行严格的监控
来源: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局2023-08-03
3.水生态状况湖泊现状。齐齐哈尔市境内江河湖泊众多,现有常年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及以上湖泊59个,水面总面积264.7平方公里。根据2020年监测数据显示,扎龙湖中营养,尼尔基水库轻度富营养。
来源:浙江发布2023-08-03
加强重点区域流域海域、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县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生态状况监测评估。加大生态破坏问题监督和查处力度,持续深入实施“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督查专项行动。
来源:甘肃省人大常委会2023-07-28
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开展黄河流域生态状况评估,并向社会公布黄河流域生态状况。
来源: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2023-07-27
对湿地、林地、水资源等自然资源实施统一确权登记;对湿地、水资源等重要自然资源的数量、质量、分布、用途进行统一调查、监测评价,建立宁河区生态产品目录清单,定期开展生态状况评估。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机制。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3-07-20
第八条【具体职责4】省生态环境厅定期组织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状况评估,评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系统格局、质量、服务功能和保护成效。市(州)生态环境局可组织开展本行政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状况评估。
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2023-07-12
第十三条依据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指标体系和生态状况评估标准规范等,省生态环境厅按要求组织指导各市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状况评估,评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系统格局、质量、服务功能和保护成效